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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1 21:37:48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 :

1、本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追缴赃物是司法机关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追究犯罪,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的实物。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必然给侦破犯罪,追究罪犯,追回赃物造成困难,间接或者直接帮助了犯罪。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而且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4、主体为一般主体。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

1、主观必须是明知,表现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是赃物,如果不明知是赃物,即使购买,也不构成犯罪。

2、与共同犯罪区别。

如果与其他犯罪分子预谋,为期犯罪专门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应该是共犯。不以此罪处罚,而按照共谋的犯罪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6629《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

本文关键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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