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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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9 23:29:08 |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 《邮政法》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 邮政工作人员玩 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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