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窝藏、包庇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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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5 0:45:40 |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上一页 [1] [2] 原文链接:窝藏、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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