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走作家 称其出书涉非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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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 15:23:29 |
【出书】
采访三年自掏5万出书
今年年初,谢朝平写成了10万字的报告文学《移民》,后改名《大迁徙》,最终与《火花》杂志社下月刊编辑部谈妥,以该杂志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
《火花》杂志由山西省文联主办,系全国百家社科核心期刊。杂志为半月刊,上半月的“大众文艺版”在太原由杂志社自身出版,下半月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北京出版,承包给北京名镇方志文化传播中心运作,该中心每年交给杂志社15万元承包费。今年5月,谢朝平与《火花》北京编辑部谈成出版条件,谢支付5万印务费用,以增刊方式付印1万册。
【说法】
杂志社承认增刊不合程序
李万民称,付印时,谢朝平与其联系,打算“送”一些书给移民,并委托其在渭南城区找个地方存放。
李万民称,6月26日,书送到渭南。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队以“杂志属非法出版物”为由,将其全部没收。与此同时,库区各县市政府还派出公安、乡镇干部和文化稽查队员从移民家里搜走《大迁徙》增刊。
渭南下辖华阴市的移民代表董生鑫称,其运回的4600多本《大迁徙》亦被华阴市文体局扣押。
此后,渭南市新闻出版部门和公安部门去山西,要求对书籍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他们先后找了省出版局和文联,闹得很厉害。”8月30日,《火花》杂志社社长王作忠称,出版部门最终发现此次增刊的不合程序之处。按照规定,出版单位无权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级上报审批,但北京编辑部没有这么做。
《火花》杂志北京编辑部的执行社长魏丕植对此表示,“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走审批程序。”
7月24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通知《火花》杂志社,停止出版杂志的下半月刊。昨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负责人称,此事还在调查中。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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