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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聘请律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30 1:35:06

    在案件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庭审理辩论结束之前的任何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所在单位均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及相关法律服务。
    
这一期间律师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1、会见被告人;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及证据材料, 3、调查取证,申请鉴定; 4、出席法庭对检察机关所举控诉证据进行质证,提出相反的证据; 5、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重新勘验、鉴定,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 6、针对公诉人对案件发表的公诉意见,就案件性质、情节、事实、证据及量刑与公诉人进行辩论,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和意见,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利; 一审判决之后聘请律师,主要服务内容为: 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性质是否符合实际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是否适当;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代为起草上诉书,参加二审审判活动诉讼,出庭为上诉人进行辩护,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利。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审判阶段聘请律师

本文关键词: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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