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刑事辩护,但做为一个辩护律师的真正作用在哪里,很多人包括我以前,感觉在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器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好像自己除了比普通人顶多能见见嫌疑人之外其它的无能为力啦,现在大众的法律知识都在提高,但凡个人都能看懂几个法条,也能说出个一二三,越来越感觉迷失.
辩护律师最大的作用,应该在于以下几点,我认为只有做好这几点才能发挥出你的作用:
第一,在侦查阶段,利用捕前捕后的两次会见的机会,第一次问清案件的事实经过,问得详细一些,从嫌疑人的口中,尽量的读出主从关系,定性准确与否,有无从轻的情节,等等;第二次会见的时间,就把第一次会见所存在疑问的问题一并提出再补充询问,侦查阶段,律师处于及不利的态势,因为侦查有三到四次的提讯时间,他们的讯问方式会严重影响嫌疑人的心态,影响其对其行为的真实性质的看法,所以要及时的对嫌疑人进行正确的指导.
第二,在发现嫌疑人可能无罪的情况下,要及时的组织调查证据,为了保护律师的调查,对于一些个能由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当由在律师的正确指引下通过适当的方式来取得(各自领会),无罪的证据发现后应当及时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但现在的状况是律师连侦查人员的名子都不知道,比如海淀侦查机关就是这样,根据不告诉你的侦查人员的名子,所以无法进行了沟通,只能到了检察院后通过检察院提交证据,如果证据确凿的话,也可以放大胆在法院提交,这些个要看具体的案情.现在公安侦查的工作做的太粗,根本不给你往细里做,这一点是最讨厌的.
第三,在一些个轻伤害或者是经济类的犯罪中,可以争取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个比较滥的市场,里面有百分之九十的取保都是被一些个有所谓关系的人来暗箱操作,这其中有百分之七十是骗子,这个市场是最应该净化,或者是透明化的,律师可以根据案情给当事人一个建议在有些很明确的不能取保的案子,告诉当事人少走弯路,不要浪费无为的金钱.
第四,工作不要全部用在法院上,检察院与法院同样的重要,法院要判的案子,一般都会与检察院进行沟通,如果公诉人在公诉的时间对嫌疑人进行适当从减的用语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辩护人在检察院与法院的阶段与嫌疑人多进行了交流,特别是一些个过失犯罪,稳定他们的情绪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也是在让嫌疑人慢慢的认识自己的错误,在刑期到来后,能平稳过度.
第六,辩护人要及时与委托人进行了必要的交流,一定要让你的当事人知道你都做了些什么工作,最好做一个工作记录,让你的当事人阅视,律师千万不要收了钱后与委托人不沟通,如果这样做,你做好了,还好说,如果做的不是很满意,委托人会有很大的误解,我想做为律师一个能上通下达的人,当事人的工作如果还做不好,我想案件可能也没有多大的希望.
第七,关于辩护律师的评价----走路需要两条腿,律师是主力,另外的一条腿就是关系也好,证据也好,都是要通过律师使证据能最快最大的发挥它的作用,律师肯定不是万能的,从但是律师可以让你认真的清楚的认清案件的真实情况,现在对于刑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案情的真实,只有在将一切事实都证实了后,再来读法条就有意义了,否则在错误的事实下去研读法条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辩护律师的作用,我认为很多人都忽视了,应当重新认识,律师工作就是要恢复案件事实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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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