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没有判决,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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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19 18:54:47  |
开庭后没有判决,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
在案件开庭审理后,检察院并无退查的问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所谓退查两次,那只是在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可退查两次。 广东刑事专业律师,更专业的经验,更深入的咨询意见! ————————————————————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131860[广州] 13717038118[深圳] 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 广州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九月份取保2件缓刑1件,详情访问广东刑事律师网: http://www.kdlawyer.net/xs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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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检察院退查,撤诉,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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