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刑法常识 >> 刑事法律 >>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6 23:15:58

 

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依法严格地、科学地执行这一政策对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法院应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的刑罚观,努力提高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能力。为推动全省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供审理时参考。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一方面要注意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切实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各项权利。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依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或个别规定严重滞后的问题,避免片面地理解和机械地适用刑法。

三、在审判工作中,应当在全面分析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下列因素判断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宽或从严处理:

1、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及时间、地点、对象;

2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原文链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

本文关键词:广东省,刑事诉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李修蛟律师担任阳江被控组织、领导黑社
    2021年1月6日,李修蛟律师受托担任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阳江林某某的辩护人。通过初步会见,以及浏览全案的证据,我们认为,指控林某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多……

    李修蛟律师辩护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
    2021年2月18日,一起涉案人员达10人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由南沙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南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律师担任……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