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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华南虎事件13名责任人处理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西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9 15:44:18

  西部网讯(记者刘晓斌 陈武) 6月29日上午,陕西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岳崇通报了“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监察机关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岳崇介绍说,在“华南虎照片”鉴定未果的情况下,陕西省人民政府责成陕西省监察厅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对陕西省林业厅、镇坪县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处理工作已经结束。

  《通报》指出:陕西省林业厅违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未按规定报省政府批准,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草率发布了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而且在新闻发布会前没有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虎照认真鉴别,审慎地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也没有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要求,对拍摄现场进行认真核实,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在没有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对周正龙实施奖励,而且未严格履行必要的奖励及财务管理程序,是严重违反行政工作程序和财务管理规定的行政乱作为。

  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未按要求对虎照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且谎称现场核实无误,并虚拟了勘验报告,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该局主要领导未在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草率上报虚假信息,对上级的决策起到了严重误导作用。该县政府有关领导在处理“华南虎照片事件”过程中,工作不严谨、细致,程序不规范,是失职行为。

  《通报》指出,为严肃行政纪律,规范行政行为,根据《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监察机关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1、李骞,男,35岁,中共预备党员,镇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在接到周正龙拍到虎照的报告,局领导指派其到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后,以时间不够用、家里有事为由,没有去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且谎称已对拍摄现场进行了勘验核实,并虚拟了勘验报告,对新闻发布会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负有直接责任,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决定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地方党组织已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

  2、覃大鹏,男,41岁,中共党员,镇坪县林业局局长。在接到报告后,安排李骞到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但未督促落实,对李骞谎称已对虎照拍摄现场进行了勘验核实的虚拟情况信以为真,草率上报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致使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虚假信息,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镇坪县政府已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3、谢坤元,男,44岁,中共党员,镇坪县经贸局局长。为周正龙提供照相机、胶卷;并且帮助周正龙冲印虎照;在没有任何科学结论情况下,向县政府和林业局有关领导汇报称,周正龙拍摄到华南虎;参与向省林业厅汇报等活动,为周正龙造假提供方便。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镇坪县政府已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经贸局局长职务。

  4、杨高,男,43岁,镇坪县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对县林业局在新闻发布会前未对虎照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草率上报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吴平,男,46岁,中共党员,镇坪县县长。对本县发生的假虎照事件,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决定对其诫勉谈话。

  6、王伟峰,男,39岁,中共党员,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动物管理科科长,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到镇坪县报告后,没有向领导提出应该进一步进行科学鉴定的建议,未按程序报批对周正龙的奖励事项。对虎照未做科学鉴定和违规实施奖励问题负有一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卢西荣,男,50岁,中共党员,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长,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和华南虎野外调查工作。对虎照未做科学鉴定和违规实施奖励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8、周灵国,男,48岁,中共党员,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负责植物保护工作。对虎照未做科学鉴定和违规实施奖励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王万云,男,45岁,中共党员,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主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全面工作。接到镇坪县报告后,在没有组织对虎照进行科学鉴定和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草率向主管副厅长提供虎照为真的不实信息,并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周正龙实施奖励,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10、关克(blog),男,44岁,中共党员,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凭借个人摄影经验,对虎照进行了简单察看,便草率认定虎照中老虎是真实的、照片是真实的。在社会关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开设个人博客,参与争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11、孙承骞,男,51岁,中共党员,省林业厅副厅长,分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听取了林业厅保护处处长王万云和镇坪县相关人员的汇报后,既没有组织对照片真伪进行科学鉴定,也没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草率认定虎照为真,并主持会议研究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给予周正龙奖励等事项。对违规召开新闻发布会、虎照未做科学鉴定和违规实施奖励等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12、朱巨龙,男,50岁,中共党员,省林业厅副厅长,2007年9月3日至11月9日张社年厅长在上海学习期间主持林业厅工作。听了省林业厅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汇报和看了虎照后,草率认定虎照为真,并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给予周正龙奖励。对违规召开新闻发布会、虎照未做科学鉴定和违规实施奖励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社会关注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发表不当言论,属严重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13、张社年,男,51岁,中共党员,省林业厅厅长。2007年9月3日至11月9日在上海浦东干部培训学院学习。对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说,鉴于省林业厅关于“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和影像专家鉴定,照片是真实的”和“对周正龙奖励2万元”的行政决定,违反省政府关于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违反行政工作和财务管理程序。依据《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对省林业厅以上行政决定予以撤销。并责成省林业厅、安康市政府、镇坪县政府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分别向省政府进一步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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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陕西通报华南虎事件13名责任人处理情况

本文关键词:华南虎,周正龙,诈骗,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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