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破获7-12特大盗窃汽车团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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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文君等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17:56:24 |
> 7月21日上午,专案组远赴陆丰市,在陆丰市地税局附近路段将销赃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2岁)、曾某(男,35岁,两人均系陆丰市人)抓获,起回被盗的高档小轿车4辆。7月21日20时许,另一路专案抓捕小组在樟木头镇将从潮州市前来购买赃车的犯罪嫌疑人洪某(男,39岁,潮州市人)抓获。25日,专案组在梅州市梅江区将一销赃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2岁,梅州市人)抓获,并起回被盗高档小汽车2辆。8月4日,专案组在广州市将销赃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9岁,汕尾市人)抓获,缴获作案汽车1辆。
据警方介绍,赃车主要销往陆丰、普宁、梅州等粤东地区,随后又流向内蒙、东北等地。
据记者了解,赃车利润非常可观,盗车基本不需要什么成本。市价50多万元的某日系品牌高档车辆,郑某和朱某等人卖给销赃犯罪嫌疑人的价格大约是11万元。这些车辆被运往内地城市后,价格往往又要翻上一番。
目前,东莞警方仍在加紧深挖犯罪及积极追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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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防盗ABC
盗窃者手段如此“高明”,肯定有车主要问:为了自己爱车的安全,应该如何设防呢?
警方侦查掌握的情况显示,在“7·12”特大盗窃汽车团伙案中,几乎所有被盗车辆均停在无人看守的路边,或者晚上停放在自建房小巷内。
因此,警方提醒车主:请车主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将汽车随意停放在路边,特别不要将汽车停放在僻静路段过夜。要将汽车停放在有专人值守的正规停车场内;车上要安装电子暗锁及机械锁具。无论时间长短,人离车时必须将有关防盗锁具锁好,这样能延长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另外,不要将大量现金、包等容易成为盗窃分子目标的物品放置在车厢内,以免让盗车贼有可乘之机。
采写本报记者郭文君 陈志强 通讯员管萱萱 清公办
案发
协警员不惧砍刀威胁,被汽车拖行十多米,最终逼停嫌疑车辆。
这起特大盗窃案的突破口,来自于清溪公安分局对可疑车辆的一次例行日常检查。昨天的新闻发布会重放了这次检查的视频。
画面显示:今年7月12日,一辆车牌为粤B·GM××8的黑色小轿车停靠在清溪镇中心加油站路边,一名身穿黑色运动服的男子从车上下来四处游荡,行迹可疑。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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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东莞,盗窃汽车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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