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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10时,轰动一时的健力宝案终审宣判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庭进行,法院认定检方针对张海的两项指控成立,同时因张海在狱中有立功表现,减刑5年,最终获刑10年。
法院最终认定检方针对张海的全部两项指控成立。令人意外的是,判决同时认定,张海在狱中揭发一起案值为10万元的入室抢劫案,有立功表现,因而予以减刑5年。据悉,张海在押期间自一名与其同住的在押犯处获得了入室抢劫案的相关信息。
2005年3月24日,张海被捕,至今已被拘押3年零6个月有余。2006年11月2日,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金额分别为1.2074亿元、9472万元。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处张海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15年。今年4月22日,该案二审在佛山市中院进行。当天上午,张海一脸平静地出庭,宣判过程中也未作任何表示。在听到法院作出10年徒刑的判决时,似乎感到有点意外,再三望向他的两位辩护律师。
张海的辩护律师张民以尚未收到正式的判决书为由,拒绝对判决结果作出回应。在此前的一审和二审过程中,张民均坚称为张海作无罪辩护。 (本文来源:网易商业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