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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乐创投老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24 13:48:30

安·穆林出任基金主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组长。其首席顾问为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周道炯,整个顾问团队中还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日本IBS证券总裁兼CEO立川正人等投融资领域行业精英。

  尽管黄浩被刑拘的消息记者从汇乐集团多位董事和员工处得到了证实,然而,至记者截稿时,该信息尚未得到上海警方等有关部门的官方证实。

  被拘前后

  5月15日,记者前往汇乐集团位于陆家嘴金融区的办公室 华夏银行(行情 股吧)大楼9层,发现这里早已是人走楼空,办公室大门紧锁,没有一位员工在此处办公。

  随后,记者来到与汇乐集团办公地仅一楼之隔的新上海国际大厦21楼,这里是德厚资本的办公室所在地,然而,这里也人迹寥寥,只有前台静静地坐在那里,偶尔有一些员工前来焦急地打探消息。

  据汇乐集团部分员工介绍,他们是5月11日上班之后发现公司“出事了”,并被告知暂时不用来上班,什么时候上班等公司通知。尽管德厚资本目前尚未被警方查处,但是这里也停止了正常的办公,据一部分留守在办公室里的员工介绍,公司本来是5月10日要发工资的,但到现在一直没发,“老板不在了,有空就过来看看,等待具体情况出来。”

  5月18日,记者再次前往德厚资本办公室,这一次,会议室里20多位汇乐集团董事和股东正自发召开一次董事会。也就是在这里,汇乐集团董事王德根和崔岳林,以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汇乐集团高管均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了黄浩被“刑拘”的消息。

  “由于事发突然,黄浩被带走已经8天了,我们一点消息也没有,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们也不清楚。”王德根告诉本报记者,汇乐集团的账户目前已经被查封,公司已停止了日常的运转。

  崔岳林告诉记者,很多股东是10日之后陆续得到消息赶到公司的,像这样自发的董事会他们已经召开过三四次了。

  上述汇乐集团高管向记者描述了黄浩被“刑拘”的部分细节。据他介绍,5月10日,公司本来是要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与海南五指山集团签署股权置换协议的,当时在场的包括黄浩在内的一帮汇乐集团公司高管、近40位股东,德厚资本基金主席、外籍人士伊安·穆林,以及五指山集团人士,在双方签字完毕后,警方从卫生间直接带走了黄浩。

  “当时还带走了很多汇乐公司的人,我不在现场,如果在,肯定也会被带去调查的,但随后,我还是被警察叫过去进行协助调查。”据这位高管介绍,“警方也就是问了我一些钱是怎么来的,投了哪些项目等问题。”

  他表示,除了黄浩外,一同被刑拘的还有汇乐的财务总监王检国,“警方还是比较谨慎的,当时双方签约时,警方已经出现在会场了,但没有马上采取行动,一直等到双方签字完毕,并且是在让外籍人士、德厚资本基金主席伊安·穆林先行离开后才对黄浩采取行动的。”所以很多股东和员工们当时并不知情,很多员工直到两三天后才陆续了解到情况。

  “警方说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根据我们对公司和黄浩本人了解,公司运转还是很规范的,至于黄浩本人是否在外面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我们也不得而知。”该高管称。

  事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由于刑法对该罪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通常在执行时参照国务院1998年7月13日专门制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这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这也就是说,如果黄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话,那么他应该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承诺有固定回报。

  操作过多起私募案件的私募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平云旺律师告诉记者,“黄浩身兼上海汇乐董事长和德厚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话,一个是创投一个是私募,法律判断的标准也不同,所以关键要看黄浩案发在哪个平台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就私募股权投资来说,目前国家层面暂时没有相应立法,所以针对该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如何界定,主要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很多创投和私募如果做得不规范可能就会涉嫌非法集资。就私募来说,由于没有相应立法,因此在资金募集人数、金额及方式上,政策风险很大,如果操作不规范,有可能就会以涉嫌非法集资罪来立案。”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玉成进一步解释说,2005年新《公司法》和《证券法》,提出了“非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募集”的概念,填补了以前法律对于“非公开发行制度”没有规定的漏洞,并且将私募制度的适用范围从局部立法中的金融公司扩大至所有股份公司,但仍没有界定私募的具体内涵。

  “即使目前在证券私募领域有相关立法,但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证券私募的统一概念和一般原则,同时局部立法导致了私募制度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非体系性,也给私募领域的从业机构及人员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所以,本案的结局如何,还要看警方最后定性和相关具体证据。”

  事发前染指多个大型项目

  “出事之前我们都在忙着五指山项目的资金募集。”据德厚资本一位投资经理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德厚资本成立后,他们正在运作的项目就是海南五指山集团的林业项目,公司入股海南五指山集团谈的已差不多了,马上就要签署协议了,没想到出了这个事情。

  据了解,五指山集团主要从事林业资源开发,涉足林木、林板、林化、林脂产品加工、生产、销售。在海南拥有3.5万公顷松林资源和一个年产10000吨的松香加工厂。在云南、四川拥有161万公顷的松林资源开发权和7个年产能力共60000吨的松香加工厂,主导产品松香产量全国排名第一。

  据上述投资经理介绍,入股之前,公司已经请德勤对五指山集团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该公司总资产价值120亿元,投资前景也非常看好。上海复星集团的郭广昌曾在2008年1月投资2.64亿元人民币参股五指山集团的林业产业项目,复星集团持股40%,五指山集团持股60%,至于这次集团入股五指山有多大比例,目前尚未得知。

  而除了五指山集团外,记者了解到,上海汇乐集团在上海、安徽、湖南也投资有多个项目,其中,在上海投资的有生标科技,在安徽池州投资的有全椒地产,此外在湖南岳阳也有地产投资。德厚资本成立后,上海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企业禧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晓麟科技)也曾在2008年12月份宣布获得汇乐集团千万美元投资。

  汇乐集团董事崔岳林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是2006年8月入股汇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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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上海汇乐创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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