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发文试点“量刑辩论” 为全国试行做准备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30 23:51:10 |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量刑程序,为明年全国法院试行做准备。 文件中要求不但要公开量刑的依据,而且要将量刑全过程和量刑理由公开,就量刑问题进行充分辩论,从而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这也就意味着“量刑辩论”将走进庭审环节,而这在我国法院审判历史上前所未有。 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广东省法院将在原试点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础上,增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三个基层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试行两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最高院发文试点“量刑辩论” 为全国试行做准备
本文关键词:量刑辩论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番禺丽江小学收取“赞助费”遭业主质疑
下一篇文章: 广州百人堵路讨薪致广清高速交通受阻被刑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