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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湖南前首富吴志剑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审
作者:柯学东 王…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 0:54:13

中国原第九大富豪诈骗香港艺人陈百祥4000万
  这是从中国神舟公司内部流传出来的照片。左2是吴志剑的儿子吴耀均,左4是陈百祥,左6是吴志剑

  新闻提示

  曾经的商界风云人物、一度是湖南首富、福布斯排名中国第九大富豪的吴志剑,昨日又回到了被告席上。这次离他上次被判17年有期徒刑仅仅时隔6年。这短短的6年时间,他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已经在深圳玩了2年的“空手套白狼”,最多时曾经注册20多家子公司来回“倒腾”。

  这次再次走上被告席的原因是,他成立的“中国神舟”(全称“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发行所谓的内部原始股票,涉案金额超过6250万元人民币。受害者中还包括香港艺人、资本市场著名炒家陈百祥。

  与6年前不同的是,他的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成了非法经营罪,同案还带上了亲生儿子吴耀均。

  昨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开审此案时,法院前挤满了前来要求旁听的受害者,最终法院临时换了一个最大的法庭也被旁听人员坐满。

  吴志剑“两宗罪”——

  香港艺人陈百祥投4000万元

  该案的涉案被告有5人,分别是吴志剑和他的儿子吴耀均,“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财务经理熊荣南和涉案的中间人曾毅。吴志剑等3人都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被告人吴志剑、曹健、吴耀均、熊荣南、江泽鹏(在逃)相互勾结,以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多家公司名义组成“董事会”,从事非法经营事宜。公诉人就两项犯罪事实对5名被告提出指控。

  第一项犯罪事实是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董事会”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客户推销香港上市公司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票。一共销售了8000万股,获得资金5000万元,其中4000万港元是香港艺人陈百祥投入的资金。

  中国神舟8000万买壳上市

  第二项犯罪事实是吴志剑等人涉嫌非法发行“中国神舟”的内部原始股票。2007年9月,该“董事会”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以被告人吴耀均为负责人的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神舟公司”),后以上述多家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客户发行中国神舟公司内部原始股,同时以亚洲电信媒体公司股票停牌无法过户为由,诱使部分已购买该股票的客户转购中国神舟公司股票。

  从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吴志剑等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共涉及127人,涉及销售股票8814.7万股,意向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6420.265万元,收受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6250.254万元。

  庭审直击——

  “保外就医”后是想帮老部下

  昨日,头发斑白的吴志剑作为第一被告在福田法院出庭受审。今年50岁的吴志剑出庭时表现得很从容。只有当提起儿子吴耀均的情况时,他才流露出几分慌张的表情。

  在法庭上,吴志剑先是表示认罪,然后对一些犯罪事实进行了辩驳。

  吴志剑说:“2006年9月11日,我获得保外就医出来后,看到以前政华集团(吴入狱前经营的企业)的老员工都过得很落魄,就想帮帮大家,和大伙重新创业,于是在深圳成立了博大晶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通讯设备的生产。”

  面对非法销售HK0376股票的指控,吴志剑称自己事先不知情。他说,当时香港的朋友让他帮忙找关系买点HK0376的股票,但后来是江泽鹏(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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