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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男子博客写“嫖娼心得” 涉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拘
作者:陈荣炎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4 14:03:42

男子林某龙将嫖娼心得和照片发在博客网页里任人浏览。记者昨日从(广东)南海警方获悉,林某龙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11月21日被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已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捕。

据警方介绍,11月4日,警方发现网民“佛山大炮Fans”于11月3日20时许,在一本地论坛发表题为《弓虽!网上惊现佛山最牛嫖娼日记》的帖子,并称本地网民“佛山大炮”每次嫖娼之后写成日记和把自拍照片发到网上。

11月21日,狮山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网名在博客上发布“嫖妓心得”,并拍摄淫秽图片来博取点击率,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21日18时许,狮山派出所联合南海分局网监大队,在南海区狮山镇某公司电子阅览室,将正在上网的林某龙当场抓获。

经查,22岁的林某龙,初中文化,广西南宁人,目前在狮山某公司上班。据其交代,从今年3月至11月间,他在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都将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心得”发表到其名为“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其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篇“心得”。到11月21日被抓获时为止,林某龙的博客共有124000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被定为淫秽物品。

目前,林某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已供认。11月22日,林某龙被南海警方刑事拘留。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原文链接:男子博客写“嫖娼心得” 涉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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