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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两岸警方破获特大电话诈骗团伙 23人被诉
作者:吕景俊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29 21:07:13

  正义网湖南8月29日电(通讯员 吕景俊 叶桃英)一个以台湾男子萧某、黄某为首的诈骗集团,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警官、检察官等身份在湖南株洲大肆进行电话诈骗,成功骗走林某新台币434万元,折合人民币891870元。近日,萧某、黄某、范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被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0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萧某、黄某纠集邹某、范某、匡某等人租用株洲市芦淞区平和堂国际公寓四间房作为其实施诈骗的办公地点,并召集何某、林某等十七人为主管及话务员,实施针对台湾居民同胞进行的诈骗活动。萧某以一定方式获取台湾居民的电话号码及身份材料后,将这些材料分发给各话务员,各话务员按照号码拨打。各话务员自称为台湾银行桃园分行或台湾成功邮局的工作人员,并称现在有人拿了被害人的身份证印章及存折前来取款,问被害人要不要把钱给来人,被害人一般说不给。话务员就会假装提醒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被盗,并假装给被害人报警,并称警察会跟其联系。而后,根据话务员联系情况,犯罪嫌疑人邹某、范某等人就冒充警察,拨打被害人电话,以其身份信息可能被盗为由,要求被害人说出自己银行账号以供核实相关情况。数分钟后,范某等人会再次拨打被害人电话,称发现被害人身份信息在银行开了一个账号,且该账号涉嫌刑事犯罪,会被冻结,并告知被害人早已被法院发传票,并传真伪造的传票和冻结书给被害人,告知其将被关押。此时被害人就会很紧张,范某等人就会引导被害人向“检察官”申请账户监管,并将电话转给“检察官”。“检察官”确认被害人被发传票即将收押的所谓事实后,提出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其所有资金冻结并直接收押被害人;二是,申请账户监管,将所有资金交到“检察官”手上代为保管,等资金查清后立即归还,第二种方式不用收押。被害人如果相信就会选择第二种方式。这样“检察官”会与“车手”(台湾当地负责接应的同伙俗称)联系约要交钱地址并将伪造的地检署收据传真给“车手”,由“车手”当面到被害人手上收钱,成功后,“车手”收取25%的提成,将剩余的钱通过台湾地下钱庄存入萧某的账户。 

  该诈骗集团至成立以来,共向台湾省居民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0万个左右。2010年8月17日至23日,该团伙采用上述手段成功骗取被害人林某434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891870元。 

  据悉,该案由公安部“810”专案指挥部统一指挥,湖南省与福建省、重庆等六省市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合作办理。

原文链接:两岸警方破获特大电话诈骗团伙 23人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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