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侦查人员
第一季侦查人员(主要是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人员,部分为开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潘立新、杨涛、饶奔、张建堂、张帆、彭荣戎、黄远梅、关浩、黄维清、聂宗孝、赵泽军、李顺松、犹昱、陈长兵、朱桂宾、宾玉学、王刚、詹光建、张轩、何海涛、万程、柳明、任刚、李国章、斯茂峰、陈荣刚、杨忠平、何江、杨建、陈乔、龙涛、易永华、靳福炜、柏华,等等。
第二季侦查单位为贵州省公安厅“7.1”专案组。专案组组长为由省打黑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赵翔,副组长为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周全富、刑侦总队打黑除恶专业队代理队长沙征凯、厅刑侦总队打黑除恶专业队正科级侦查员毛明俊。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信息组:由陈荣中任组长,成员有刘志荣、文荣 、张爽、杨昌林。任务:发挥中心枢纽作用,加大对黎庆洪涉黑犯罪材料的清理、审查力度,集中阅卷,梳理“花梨帮”涉黑犯罪体现特征的个案,深挖细查“花梨帮”涉黑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个案,找出证据间的矛盾点,列出每起个案需要查清的问题,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提出开展审讯,调查取证工作提纲,拟写起诉意见书,侦查终结报告和专案工作总结。
2、审讯组,共计8人,分为两个小组。审讯一组:由刘平任组长,成员有伍佰林、邹俊杰、陈警。审讯二组:由张正坤任组长,成员有文豪、陈福文、黄匀。任务:对前期已逮捕的黎庆洪涉黑犯罪集团17名犯罪嫌疑人和新抓获涉案成员,围绕“四个特征”全面开展审讯,做到“不达审讯目的决不收兵”。
3、外查组,共计8人,分为两个小组。外查一组:由杨斌任组长,成员有胡宁、胡庆贵、许安伟。外查二组:由邓江任组长,成员有陈义、陈水润、罗裕平。
4、涉黑资产追缴组:由赵旌栋任组长,成员有牟鸿俊、王化、王嘉云。任务:对反映涉黑“经济特征”的违法犯罪案件和资产的流向进行侦查、收缴,固定证据。
5、打击保护伞侦察组: 由宋庆忠任组长,成员有张孝贵,邓小驹,曹伟为成员的4名民警组成。任务:对涉及的“保护伞”线索逐一梳理,深挖内幕,彻底摧毁该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黑色后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
6、抓捕组:由刘光文任组长,成员有秦松、张宪金、李速,省厅技侦1名民警配合。任务:按照综合信息组梳理的需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名单,采取现代和传统的一系列侦查措施,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抓捕工作。
注:数十名被告人当庭控诉在公安机关遭受刑讯逼供。多数控诉刑讯逼供的被告人表示不知道刑讯人员叫什么名字。而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潘立新、杨涛,被多位被告人控诉刑讯逼供。对数十名被告人对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控诉,贵阳市公安局曾致函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称该局民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执法,无刑讯逼供,不安排民警出庭作证。
二、 公诉人
(一)第一季公诉人
贵阳市检察院检察员 詹述波
(二)第二季公诉人
小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奕(贵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徐君(黎庆洪案正在审理期间的2012年6月21日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检察员)、胡红慧、裴俭、张世海
三、审判人员
(一)第一季审判人员:
一审:贵阳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 陈 雁
审判员 弋 玮
代理审判员 单长红
二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尚东风
审判员 邓洪波
理审判员 张俊
(二)第二季审判人员
一审:贵阳市小河区法院:
审判长 黄 敏
审判员 唐 云
代理审判员 刘 健
二审:贵阳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待定
原文链接:黎庆洪案人物谱(一):他们制造了黎庆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