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村里横行霸道,抓了他们真是为民除害。”村干部朱喜添、朱敏坚、朱志勤等人被增城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消息传出,在朱村村乃至整个增城区,引起了巨大反响。2017年下半年,巡察发现涉及增城区朱村村干部朱喜添(原村委会主任)、朱敏坚(原村党支部书记,现增城区人大代表)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志勤(原村委会副主任)等人威迫外地商人低价转让原承包土地,进而获取巨额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线索。今年9月18日,增城区公安分局对该涉黑案件进行收网,一举抓获32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查封涉案资产价值约2400万元。
2012年上半年,电子五所建设项目落户朱村,所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包括了外地商人陈某租赁经营的近400亩农场。到了每个月约定交租金的日子,陈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划拨给村委,很快他却惊讶地发现,租金一分不差被原路退回。一头雾水的陈某索性直接上门,找朱喜添(时任村委会主任)以现金形式缴纳租金,再被朱喜添拒收。
“他们这样拖着不收租金,是企图最后指责我违约。”陈某说。陈某农场的管理人林某反映,当时农场开始频繁发生失窃事件,共计被盗挖了6棵发财树;还有人将泥土堆在农场出口拦路,严重干扰了农场的正常经营。
“他们还跟我说,你不走没问题,我们断水断电,你一样经营不下去。”陈某称,有一次,朱喜添等人来农场,威胁他的弟弟,还差点动手打人。
最终,不堪忍受村干部所谓的“谈判”“协商”等软暴力威胁,陈某答应以260万元的价格,将397.5亩土地转租给朱敏坚等三人指定的代理人刘灼权。朱敏坚等人则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短短27天,他们获得巨额征地补偿款共计1284.08万元,扣除260万元的“转让费”,净赚1000多万元。
找代理人 挪用公款
办案人员介绍,在从陈某手中转租397.5亩土地过程中,朱敏坚等人还授意朱村村十一社原社长朱红辉、社会人员刘灼权等人出面帮他们代签合同、代持土地以及代收征地补偿款。在代收代支补偿款中,大部分通过提现转移,同时也通过第三人账户进行走账,隐蔽性更强。
朱敏坚等人在凑钱支付定金给陈某后,为避免再自行掏钱出资,在得知朱村村经济联合社账户收到部分征地补偿款后,授意村委财务人员以支付征地补偿款名义,挪用公款270万元至朱红辉账上,由朱红辉将转租余款支付给陈某。
除了与朱村村委承租了397.5亩土地外,陈某还与朱村十一社承租了20.5亩土地。在电子五所项目征地时,朱敏坚等三人伙同朱红辉、十一社原会计朱锦城和出纳朱永康,通过虚构出租合同的方式,以刘灼权名义套取了这20.5亩土地的青苗补偿款59.72万元。事后,村社6名干部私分了这笔补偿款。
另外,在转租的397.5亩土地中,部分土地刚好属于教育城项目征地范围,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朱敏坚等人授意刘灼权以黑纱网和竹架等材料抢搭了一个鸡棚。在评估公司开展评估过程中,将其一并进行估价,最终朱敏坚等三人通过抢搭方式套取的补偿款共计逾13万元。
抓获33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增城区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朱村街、朱村村党员干部9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今年8月,增城区纪委监委将朱喜添、朱敏坚、朱志勤为首的村社干部涉嫌纠集个别社会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称霸一方,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等问题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进一步侦查。
警方侦查发现,自2008年以来,以朱喜添为首的朱村村委干部,纠集本地“死党”等33人,涉及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资产、贪污受贿、垄断工程、强迫交易、损坏公私财物、非法存储爆炸物、寻衅滋事、非法盗挖国家矿产资源等。2018年9月18日,增城区公安分局对该涉黑案件进行收网,一举抓获32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查封涉案资产价值约2400万元。目前,该案涉及的犯罪问题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作为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本网创办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本案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媒体作这样的报道,极为不妥。试想,如果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如此披露案情,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一定有被吊销律师证的可能!任何人未经法院生效判决,都不能确定有罪。当前,媒体对刑事案件这样的报道,有违法治精神。
原文链接:增城朱村村干部迫商人低价转让承包土地 27天套取千万征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