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广东茂名宣判一起非法制贩弹药案 8人最高获刑14年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8 19:17:17  |
庭审现场 中新网 图
中新网茂名1月17日消息,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17日通报称,16日,该院对一起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弹药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判处陈某甲、陈某乙、钟某甲、钟某、林某龙、钟某丙、钟某丁、罗某君等8名被告人14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6年下半年,陈某甲开始网购制作子弹的工具和原料,与陈某乙、钟某甲一起在其家中、虾场屋等处制造“4.5”气枪弹和小口径铅头子弹。2016年底,陈某乙和钟某甲合伙出资网购制造子弹的工具和原料,在另一虾塘屋及钟某甲的家中制造“4.5”、“5.5”、“6.35”气枪弹,不再帮助陈某甲制造子弹。之后,陈某甲雇请钟某华、罗某君、钟某威、罗某彦(后二人另案处理),陈某乙、钟某甲雇请林某龙、钟某丙、钟某丁制造子弹,每生产1000颗子弹支付劳务费50元。制造出子弹后,陈某甲、陈某乙、钟某甲在网上寻找买家,并以“林生”、“李生”等名义通过快递网点营业员李某先、廖某筱(二人另案处理)将子弹邮寄给买家。陈某甲、陈某乙、钟某甲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子弹的行为延续到2017年3月份。在2016年底到2017年初间,被告人钟某乙、罗某君共帮助陈某甲制作子弹约3万发并收取劳务费;林某龙、钟某丙、钟某丁共帮助陈某乙、钟某甲制作子弹约12万发并收取劳务费。
2017年3月,侦查机关在陈某甲住处扣押12号猎枪弹25发、自制小口径子弹20发、枪支零部件一批及制弹工具一批。在其制弹工场处扣押小口径弹头148颗、铅弹头54941颗及制弹工具一批。在陈某乙制弹工场处扣押铅弹头520颗、半成品铅弹头5罐及制弹工具一批。在钟某甲住处查获“5.5”气枪子弹模具等制弹工具一批。在廖某筱的店铺处查获由陈某甲寄出的快递退件即铅弹头970发。2017年3月,李某先向公安机关上交弹药共1459发。( 原文链接:广东茂名宣判一起非法制贩弹药案 8人最高获刑14年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国内知名的一线刑辩律师,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更多[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上“[广州刑事律师]”网!
|
|
|
上一篇文章: 广东省委原常委 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被逮捕
下一篇文章: 广东2018年打掉88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大案例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