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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上海普陀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10 17:50:15

  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在7月3日猥亵事件曝光后,事隔一天,7月4日新城控股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而随着7月8日晚新城公告披露,王振华案件后时间线首次披露。

  公告显示,7月2日16:58,王振华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7月2日,王晓松接到上海市长风新村派出所电话后,于当日23:00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

  7月3日,为避免内幕信息扩散,当天9:30起,王晓松逐一通知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召开紧急会议。13:00到14:00,王晓松在会议上统一口头告知与会董事及主要高管王振华相关事宜。

  15:00左右,王晓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领取书面拘留通知书,并于16:30左右回到公司。公司董事会看到拘留通知书后,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事宜。董事会秘书陈鹏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据董事会要求准备相关信息披露材料。

  19:20左右,董事会成员吕小平、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曹建新、Aimin Yan、陈文化共同提议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1:48左右,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于7月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原文链接:上海普陀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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