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的扇贝出逃记终于等来了结局?
回顾过往,獐子岛的扇贝生存之路,似乎一直都非常坎坷,结局要么跑路了要么饿死了。
2014年10月,獐子岛公告称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受此影响,獐子岛前三季业由预报盈利变为亏损约8亿元。
2018年1月,獐子岛继续发布公告,因部分海域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可能导致公司2017年度全年亏损,亏损金额在5.3亿至7.2亿之间。
2019年4月,獐子岛发布2019年一季报,亏损4314万元,理由是“底播虾夷扇贝受灾”。
2020年4月,獐子岛发布2019年年报,公司经营业绩再次出现较大额度亏损,全年亏损3.92亿元,理由依旧为底播虾夷扇贝发生大规模死亡。
獐子岛的扇贝之死,几乎成了A股市场上的一个未解之谜。而9月11日,这场旷日持久的扇贝出逃案,终于迎来了它的结局。
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6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所涉及的被处罚的责任人高达15名。其中包括该公司时任董事长吴厚刚、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勾荣等人。
此次獐子岛被移送公交机关,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獐子岛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高管涉及刑事犯罪,可能造成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动荡。尽管如此,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规范经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利益。被绳之以法的高管除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给上市公司高管以重要警示,玩忽职守,欺骗投资者,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责任都可能随时降临。
此外,近期康美药业马兴田也被移送司法,这两起典型案件的侦办,可见近几年证监会加强了对违规上市公司和高管的监管及处罚力度,证券行业相关法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新《证券法》的出台和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施,为监管上市公司和高管增加了砝码。
相信两者相加必然对上市公司高管形成震慑,督促其勤勉尽责,诚信履职。
原文链接:上市公司獐子岛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