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不法分子专门从粤西湛江一带先后拐卖6名女婴往河南运送,不料途经韶关时却被机警的民警发现擒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被告人宗某宣的妻子到湛江一家私人诊所生小孩,宗某宣因而认识了诊所医生的丈夫陈某炳。宗某宣由此得知陈和炳可以联系到“有父母不要的小孩”信息后,心生不轨,与另案处理的河北省邯郸市的张某、曹某香夫妇商量由广东贩卖儿童往河北牟取暴利。双方商议,由宗某宣等人通过陈和炳等人在湛江地区寻找到小孩后,运往河北邯郸卖给张某、曹某香再进行转卖。
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5月30日,被告人宗某宣(男)、宗某容(女)、陈某炳(男)、李某念(女)先后3次从湛江市拐卖5名女婴至河北省邯郸市,卖给张某、曹某香转卖给他人。
2009年5月29日晚,被告人宗某容乘坐大巴车将1名女婴从湛江运至广州。次日,她从广州乘坐大巴车前往河南,当大巴车途经韶关市区龙归路段时,被巡逻警察截停抓获。机警的民警发现这对“母女”非常可疑,最终成功解救了该婴儿,从而破获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宗某宣、宗某容、陈某炳、李某念的行为已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宗某宣是主犯,宗某容和李某念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