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即已披露深圳千亿赌球团伙案
激情世界杯每一粒进球,总会伴随震耳欲聋的欢呼。不过,赌球的存在,让人不知道,这种欢呼是球迷对球队由衷的赞美,还是赌徒赌球赢钱后歇斯底里的兴奋。
明天凌晨2时30分,世界杯半决赛开始,庄家早已开出荷兰队让半一球的盘口,无数人在不断分析、反复揣测……
赌球,是赌民与庄家的博弈,也是网络警察24小时坚守,与庄家不分日夜的对决。
今年以来,内地已经关闭了3000多个赌球网站的网址。在广东,警方扣押、冻结的赌博资金达1.5亿元。广东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蔡旭说:欢迎大家随时拨打110,举报网络赌球!我们希望抓到更多“大庄家”。
赌球网站很隐蔽来钱很快
蔡旭介绍,从今年的打击网络赌球的战果来看,广东参与网络赌球人数占全国的40%,全国网络赌球的庄家70%来源于广东。
广东赌球最厉害的,当属珠三角和汕头市。
对广东网络赌球风气之盛,蔡旭分析,广东毗邻澳门,澳门赌文化对广东影响较大;广东经济总量大,一些人富起来后,手上有闲钱,容易拿去赌博,而且往往一掷千金;广东流动人口多,人口流量大,赌博参与人数必然偏多;广东是信息大省,网站和网民数全国第一,上网方便,容易赌博;网络赌球方便快捷,操作方便,容易上瘾。
蔡旭介绍,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因素,广东与东南亚一些赌博合法的国家地理位置上比较接近,网络赌球也容易渗透到广东。
在广东赌球,除了当面坐庄赌球外,利用网络赌球,几乎占9成以上。赌球网站服务器大多设在赌博合法国家或者疏于对违反网站管理的国家,在中国国内,只需登录这些网站,按照上面标注的盘口、水位下注,即可与万里之外的庄家发生交易。除了日常网站维护,网络赌球几乎不需额外租房,仅仅维护好一个网站,一天能接纳千万甚至过亿元的资金投注。
组织严密管理层多为有钱人
网站在境外,如何管理庞大的“会员”?蔡旭告诉记者,广东目前侦破的网络赌球案件,几乎都是代理制赌球。
去年8月,广东警方发现“永利高”在广东的组织架构。该网站有多个域名,服务器设在日本。网站采取“代理制”形式运作,设有“管理员”、“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 6个级别,每个级别可为下级成员设定信用额度,下级成员可在信用额度内发展下线、接受投注,网站定期结算。
在这个类似传销组织的框架结构中,“管理员”级别最高,是网站的创办人,“管理员”、“大股东”一般在境外,“股东”、“总代理”、“代理”一般在境内,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等,不断发展“会员”。
办案民警介绍,发展下级会员,一般都会对他的经济偿还能力有个简单评估,“就像银行贷款进行信用额度评估一样”。有钱有势的,容易在网络赌球管理层次中向上“提升”,所以,广东查获的网络赌球管理人员多数是有钱人。
赌博网站两年多获利10亿元
今年以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广东警方展开了打击网络赌球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网络赌球案件超过125宗,抓获各类庄家800多名。
侦破的系列网络赌球案,让办案民警十分震惊,因为网络赌球投注资金量惊人!
佛山市公安局查获境外赌博网站“世纪”在广东的分支机构,抓获20名各类庄家。审讯发现,这个赌博网站从2008年2月以来,已经受理投注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获利近10亿元人民币!
广东组织深圳等5市警力,一举摧毁“永利高”在广东的7个主要分支,抓获嫌疑人198名。侦查发现,2007年至2010年2月,“永利高”网站接受的投注额已经超过1000亿人民币!
为见“二奶”大庄家栽了
打击网络赌博,关掉赌博网站、抓住赌博网站创办人,这才是“治本”之策。这也是打击网络赌博的难点:在一些国家,赌博是合法的,而国内的赌博网站服务器,大多设在境外。
广东公安不服输,硬是将一个赌博网站“连根拔掉”———今年4月25日,珠海警方一举将赌球网站“国际会”所有骨干成员马×华等人抓获,5名高管中一名澳门人,另外4名是香港人。马×华是“国际会”最大老板,是最高管理员,白×锋是第二管理员、股东,廖×凤是排行第三的管理员,陈×风和陈×都是总代理。截至案发,该赌博团伙已拥有大股东账号12个、股东账号36个、总代理298个、代理905个、会员5978个。会员以港澳为主,遍布全国各地。
警方一鼓作气,将“国际会”在广东境内的分支机构成员全部抓获。
抓获“国际会”创办人马×华,得益于粤港警务的紧密合作,也因为马×华等人不同其他庄家的生活规律———专案组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发现,“国际会”的创办人员经常到深圳、珠海等地,入住高档小区,原来他们是去小区见自己包养的“二奶”。以前,每周见“二奶”一次,今年3月后,见内地警方打击网络赌球力度加大,马×华等人改为每月见“二奶”一次。
4月25日被抓这天,正好是专案组民警预测他们将潜入内地见“二奶”的日子!
当代理也算“开设赌场”
获利3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30人以上就算“情节严重”
利用赌博网站赌博,与传统赌博有极大不同,如何界定赌博行为?比如,在广东,上千境外网站的“股东”、“总代理”、“代理”,他们收取“会员”或者下级的赌资,与上家进行结算,网站不是他们开设的,他们可能永远不会见到网站的创办人,他们如何定罪?
《羊城晚报》记者多方了解得知,针对网络赌球这种新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拟出台《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条例依据《刑法》303条第二款,界定了“开设赌场罪”的四种情况: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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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网络赌球庄家七成来自广东 亿万赌枭栽在二奶身上
本文关键词:网络赌球,庄家,开设赌场罪,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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