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个字几乎伴随着整个中国改革开放33年:“非法集资”。那些著名的人物:长城公司沈太福,新兴公司邓斌,大午集团孙大午,本色集团吴英。岁月如梭,非法集资的情与法,罪与非罪,已经有了更多的理解与思考。死者已矣,而吴英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即将开庭。人死不能复生,吴英命悬一线。
“为什么别人借得钱,我女儿就借不得?”
2010年11月中旬,浙江省东阳市塘下村舍店村民吴永正的家里办了一场丧事——一个月前,吴永正的弟弟因车祸离世。几个月后,吴永正年迈的母亲被查出罹患癌症。但这些并不是命运给吴永正的全部考验,一年多来,他的另一位至亲一直徘徊在生死关头。
吴永正的大女儿,便是被人称作“亿万富姐”的吴英,2009年10月29日,28岁的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死刑。随后不久,吴英提出上诉,据悉,吴英案二审不久将开庭。
自吴英于2007年2月被刑事拘留,吴永正几乎夜不能寐,他吃得很少,抽很多烟,常常枯坐到天亮。吴永正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别人借得钱,我女儿就借不得?”
位于浙江腹地的东阳,以及周边的义乌等地,是中国最早富裕起来的地方,民间资本流动虽上不了台面,却已既成事实地存在。据吴英的供述,其债主共11人,其中主要债权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人是做资金生意的。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美容院老板吴英“轻松”地借款7.73395亿元,其中仅义乌人林卫平一处,便借款4.7241亿元。
据吴英案的卷宗材料,吴英借款不仅往往非常轻易,有时候甚至有债权人主动要求借钱给吴英。例如根据2007年2月8日,也就是吴英被拘留次日的口供,义乌人杨伟江曾向其介绍,同乡叶义生处有钱,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借。而债权人龚益峰不仅借给吴英1200万元,更时常会打电话给吴英,问其需不需要再借钱。
另外,在一审判决后,吴英详细记录了自己的各项借款,谈及2006年8月间向债权人蒋辛幸借的250万元时,吴英说,其最初的口供是“让蒋投点钱到公司”,但这并不真实,是出于债权人可以多分点钱的目的才这样供述的,真实的情况是蒋自己要求放点钱到公司去,“2006年6、7月份我根本不用钱,公司账上的钱很多,他是我老公的结拜兄弟,又是公司经理,我也就答应了,但两个人没说利息的事,只是他说相信嫂子不会让他吃亏的,我笑笑不语。”
债权人争前恐后地将钱放给吴英,是因为资金生意的高额回报。例如杨卫陵,根据杨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审判决书,杨卫陵在2005年9月至2007年2月间,向30人非法吸收资金1.6567亿元,约定的利息在月利率2分至6分之间,但据杨卫陵的口供,杨借款给吴英时,约定的利息是每万元每日利息40元,月利率约12分,杨卫陵转手间获利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2月,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及至2009年10月29日一审宣判,吴英的罪名定为集资诈骗罪。据一审判决书,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额利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集资款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由于过高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吴英借款期间归还的本息一律被扣除,不计算入实际集资诈骗金额。
不过据吴英狱中所写申诉材料,其借款金额与一审判决有较大出入。她认为判决书中的7个多亿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认定的,而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则是按照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吴英写到,在2007年2月案发时,其一共向债权人借款本金为5.3亿元左右,扣除2006年11月份向王香镯等人用房产抵押未归还的5619万元,还余4.75亿元。
意外的是,除了判决书中提及的11名债权人,吴英在申诉材料中又“自揽”两笔债务,共计2500万元。因此,吴认为案发时她的债权人为13名,本金共4.9亿元,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1.1亿元,尚欠3.8亿元。
“这些都是商业秘密,他们不懂”
无论是3.8亿元还是7.7亿元,吴英案数额之巨大,令人瞠目。吴英的罪与非罪,其关键并不在于数额的多少,而在于借款之目的。据一审判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吴英借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在吴永正看来,吴英借钱是想做大生意,是以公司经营为目的的,这一点在吴英的申诉材料中也不断被强调。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第二条中规定,“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如职工、亲友等)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
因此,厘清吴英借钱的目的,成为吴英案定罪的关键。真实的吴英,究竟是一个借力民间借贷好做大事业的青年企业家,还是一个行为幼稚、挥霍无度的女骗子?
在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上诉材料中,吴英详细叙述了创业的历程。
2001年,20岁的吴英在东阳开办了“吴宁一生美美容美体中心”,后更名为“东阳市吴宁贵族美容美体沙龙”。吴英称,截止到2004年下半年,其在美容院上面的投资已经达到200多万元。2005年,吴英又开办了“东阳市吴宁喜来登俱乐部”,投资500多万元;“东阳千足堂休闲理发屋”,投资500多万元;“东阳韩品服饰店”,投资150多万元;“义乌千足堂和东阳千足堂分店”,自己的投资额达到600万元。同年,她还买了10辆伊兰特轿车,合伙经营汽车租赁公司,并花了150万元租赁了通江路一万多平米房子准备开办“本色概念酒店”,并于次年1月付了30万元酒店设计定金。到2005年底,吴英已经拥有了马自达6系汽车、克莱斯勒限量版敞篷跑车、宝马x5越野车各一辆。
在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吴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理由是:吴英“本身无经济基础,无力偿还巨额高吸集资款”。其中提及,早在开办本色集团之前,吴英投资的美容院、千足堂等注册资金只是14万元,及至2005年8、9月间,已经负债上千万。
对此吴英表示不实,她强调,上述服务行业店均属个体经营户,无需太多的注册资金,在本色集团开办之前,她本人已经拥有2500多万元资产。
据吴英所书,在租下通江路物业后,她想到了一个以酒店连锁结合商贸的经营模式,于是开始着手打造本色集团。2006年4月13日,吴英成立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后将其作为东阳资产的控股平台,增资至5000万元,同年11月,公司更名为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色控股体系内共有8家公司,包括浙江本色广告、浙江本色酒店管理、东阳汽车服务、东阳本色网络、东阳本色装饰材料、东阳本色婚庆服务、东阳本色物流。同年,吴英还在湖北荆门、诸暨成立两家信义投资担保公司。
吴英称,这些公司的投资合计为3.8154亿元。
在运作本色集团的时候,吴英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手法,这些不仅为其带来了“一夜暴富”的名声,更成为法院归罪于主观上非法占有的证据。判决书称,吴英“随意处置集资款,在负债累累,无经济实力、且无经营管理能力的情况下,不计回报,虚假设立公司,挥霍集资款。其所设立的公司均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效益,个别经营活动盈利极少,大多是处于亏损的状况”。
令吴英名噪东阳公共舆论的活动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买家纺送家电的活动,2006年11月,在东阳商贸城,本色集团举办买1.1万元凯盛家纺送等值彩电的活动,就商业逻辑来讲,这确实是一个令人费解的举动。但吴永正对记者说:“这些都是商业秘密,他们不懂。”吴英的丈夫周红波称,家纺的成本很低,基本都是两折,1.1万元家纺的成本也就2000多元,而赠送的家电成本大概是7200元,合计成本约1万元,计算下来,此次活动每单的利润大概在10%左右。“但是我们跑量的速度很大,非常吓人,一天可以有300笔生意。”吴英于2007年2月8日的口供中亦表示,买家纺送家电的活动赚了大概200多万元。
“他们怎么知道吴英还不起钱?”
价值375万元的法拉利跑车、LV、香奈儿、迪奥等名牌伴身,在奢侈品的包装下,吴英给公众一种纸醉金迷的印象。一审判决书也认定,吴英一掷千金,肆意挥霍,供认花了400万元购买名衣、名表、化妆品,同时进行高档娱乐消费等花费600万元。
但在吴永正看来,这些无非是面子工程。吴英的妹妹吴玲玲告诉记者:“我姐那都是为了应酬,要不然,她也是一顿方便面就能打发的。”
“他们都说,吴英给家里留下了多少值钱的东西,你看我们家像是有钱的样子吗?”吴永正对记者说。记者看到的吴家,是一栋年久失修的三层楼,在整个塘下村舍店可以说是最破败的一栋楼。一位出租司机告诉记者,自吴英暴富后,吴家老宅便成了当地著名的“旅游景点”,很多人都慕名到吴家看看,更意外于吴家的简陋。
在吴英狱中所写的多份材料中,都详细列举了2006年间借款的去向。根据材料,期间吴英投入公司的费用及现金结余在3.8亿元至4.7亿元间,这个数字基本可以弥合吴英借款的余额。
一审判决书显示,吴英及其公司的财产经鉴定为总资产价值1.7164亿元。相对于法院认定的3.8亿元的实际诈骗金额,吴英显然已经资不抵债。但吴永正反问:“他们怎么知道吴英还不起贷款?”
由于大部分产业都开始于2006年,到2007年2月,吴英已经身陷囹圄,很多产业都收益甚少,甚至还没来得及有收益,因此时间已经无法证明吴英的连锁酒店结合商贸的商业模式是否正确。
但根据法院援引的吴英的供述,吴英在2006年间购置了大量的物业。其中购买博大置业房产、通江花园房产、望宁公寓、荆门白云大道房产、诸暨商务楼共计近1.2亿元,另外还入股了博大花园,交了2600万元;购买稀宝广场交了定金500万元。仅在物业资产上,吴英就已经投资约1.5亿元。
尽管法院认为吴英购置房产、汽车、装潢等,并非实际经营活动,但事实是,自2006年开始,各地房价都开始飙升,吴永正说东阳的房价早已经翻番,现在这些房产的价值早已经不止1个多亿,仅房产一项现在的价值都可以填补债务缺口。
一审判决书还显示,2006年10月,吴英以做珠宝生意为名,从方黎波处购进了标价1.2037亿元的珠宝,支付了货款2381万元。“这些珠宝现在又值多少钱?”吴永正反问。
另外,吴英名下应还有30多辆原总价为1500-1600万元的车,已经装修好的酒店经营权、已经装修好的商贸城的经营权、待开业的网吧经营权、商贸城内的数百万元商品等,因此吴英认为其财产最终被鉴定为1.7亿元有失公允,她认为名下财产是足以覆盖债务缺口的。
2008年,尽管吴英案还在一审的程序当中,其与本色集团名下的多项被扣押资产已经被拍卖,吴英狱中材料显示,这些资产的拍卖并没有获得她本人的同意签字。其中30辆车(包括高档轿车)最终的拍卖价格为390万元,家纺、家具等物资的拍卖价格为100余万元。吴英认为这些“强行拍卖”,使其财产缩水巨大。
吴永正亦曾亲自到过一次拍卖的现场,看着曾经属于自己女儿的东西任人“贱卖”。此后,吴永正每天都关注报纸,并提供给记者9份本色集团财产拍卖广告的复印件。
熟人间的信用担保非常可靠”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再度呼吁建立“草根金融”体系。
刘克崮介绍,我国草根经济体(城乡基层经济体)约为2.4亿(含970万小企业、2900万个体工商户和2亿农户),广泛分布于城市基层和农村,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壮大难的情况,限制了其向基层经济体提供服务的能力。因此,建立草根金融体系,可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国民经济急需的行业和环节,有助于疏通基层金融脉络,引导“炒作游资”转变为基层经济发展的有效生产要素。
什么是草根金融?当然是发源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的金融体系。刘克崮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广泛存在于江浙一带的民间借贷也是草根金融的一种。那么,吴英与债权人的债务往来,能不能算是草根金融呢?如果可以算,那么吴英的借贷最多是一种需要引导、规范的模式,而非罪。
记者向刘克崮请教吴英案,刘表示,属于草根金融的民间借贷存在于熟人圈,典型的特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属于一个地方,互相比较熟悉,长期交往中的信用可用以担保。刘克崮认为,这种熟人间的信用担保非常可靠,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最先创立了小组联保方式,一个小组内都是熟人,相互之间进行信用评分和担保,最终形成的坏账非常少。
表面上看,吴英在东阳,其债权人大部分在义乌,确实不属于一个地方。但义乌与东阳相邻,都属于金华市,从广义上来说也属一地。另外,根据吴英案的卷宗材料,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相对来说还在一个朋友圈内。例如,2005年底,通过朋友杨军介绍,吴英认识了杨卫江和杨志昂,通过这两个人,吴又结识了杨卫陵、吴建红和龚益峰,后来,又通过杨卫江,认识了任义勇。再后,杨卫江又向吴英引荐了叶义生。
最大的债权人林卫平,吴英亦是通过朋友骆华梅结识,林系骆的表哥。在长期交往过程中,林卫平不仅仅是吴英的债权人,更发展为朋友和合作伙伴,双方共同投资了义乌的小山宾馆。
尽管吴英和林卫平对于借款的利息方面有不同的表述,林介绍为日息每万元40元,而吴英记得的是日息每万元18元,但在长期借款过程中,林卫平并未索要利息,只收回一小部分本金。林卫平更表示,愿意投资、参股本色集团,由其负责偿还本色集团在义乌的债务,同时成为本色集团的法人代表,后因吴英觉得影响不好作罢。
因此,在吴英看来,包括林卫平在内的很多债权人,是想“将本色集团当成自己的公司来弄的”,是“真心想帮她的”,相互之间的交情不止于债权债务关系。
自2010年11月见面后,吴永正时常会给记者来个电话,有时候报喜讯,听律师说吴英的状态不错,有时候也抱怨,感到压力太大,自己已经“难以支撑”,现在因律师费已经欠债几十万元。
“我女儿是个好人”吴永正坚信这一点,为了证明于此,吴永正带记者去了吴英捐助的小学。一进校门,吴英教学楼几个大字迎面而来,簇新的教学楼仿佛还没有经历什么风雨。案发前,吴英曾捐助两所小学,并支持一些报刊杂志发展,共计花费230万元。
“吴英就是太年轻气盛,得罪了人。”有市民推断。东阳市虽然地方不大,但“水很深”,年轻的吴英“横空出世”,又是搞房产,又是搞酒店,又是搞商贸城,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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