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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为聂树斌案致河北高院院长高勇先生的一封信
作者:贺卫方 文章来源:贺卫方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1 11:00:38

尊敬的高勇院长:

 

不久前,我接到了一个很意外的电话——来自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她解释说一家北京的报纸记者到她家采访,把我的电话告诉她。她向我诉说:儿子的冤案至今没有一点消息,谁也不管。奔走呼号已经五年了,越来越看不到希望,她和老伴心情很糟。她反复地说,希望我能够继续帮助她。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也很沉重。高院长,也许您知道,我为这起案件已经发出多次呼吁。这样一起经过那么多媒体报道的冤案,居然一拖就是五年,我不知道究竟卡在哪个环节上。高院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聂树斌案件的终审与复核机关,如聂树斌确系冤杀,那么贵院就是冤案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是无法推诿的。同时,那位承认实施了杀人犯罪的王书金也已经河北高院二审,2007731日审理,至今已两年有半,仍无结果,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的规定,贵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更是无法理喻。贵院这样无休止地拖延下去,难道说就能把这么大的冤案给拖没了?

 

年关在即,很快到4月份,就是聂树斌被冤杀的十五周年忌日。高院长,我不知道能否通过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共同努力,在这样的时刻,拿出壮士断臂的勇气,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死者的冤魂得以安息,让张焕枝和她的老伴能够从我们的法院和政府那里得到公正,让国民能够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祝福

 

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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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贺卫方为聂树斌案致河北高院院长高勇先生的一封信

本文关键词:聂树斌,强奸杀人案,贺卫方,河北高院院长,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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