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广国际的“掌门人”,吴日晶本应是引领企业扬帆破浪的“舵手”,但为何会成为导致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的“祸首”?一艘国企“航母”濒临“沉没”,背后暴露出国企资产流失哪些“黑洞”?
为消除阻碍 竟给自己下属行贿
纪检监察机关查明,以吴日晶为首的部分新广国际高管人员,诈骗套现、违规担保、贪污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2.94亿元,并有13.64亿元存在风险。
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透露,新广国际集团董事会仅3到4人,吴日晶长期独占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大要职,“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资金。”
为消除阻碍其大权独揽的不同声音,吴日晶还给自己的下属行贿,2002年到2008年,吴日晶先后36次向原新广国际董事、副总经理章望生行贿98万元。分管项目投资并协管公司财务的章望生在集团决策时坚定支持吴日晶,使吴日晶策划的项目顺利通过。
荒唐决策频频败家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吴日晶主管新广国际期间,屡屡出现荒唐决策,极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荒唐行为一:高风险低收益,常做亏本买卖。身为国有资产“管家”的吴日晶,本应深谙“以低成本追求高收益”的经济学规律,但他却在国内外承接投资额数以亿计、风险巨大的工程,然后将之转包给其他企业,新广国际只获得每年数百万元的“管理费”。纪检监察机关查明,新广国际多个投资项目出现重大亏损,目前尚未收回的投资及回报高达3亿多元。
荒唐行为二:高买低卖,无视信用风险。吴日晶和陈某等人高价买入电解铜,然后低价卖出,并让买方将钱打入陈某公司。2007年1月至8月,以新广国际名义开出的信用证折合人民币2.38亿元。这些钱全部投资于陈某名下或其控制的公司,案发前分文未还,陈某潜逃出境,至今未归。
荒唐行为三:低息借高利还。2008年10月,吴日晶等人在买卖电解铜时遭遇铜价暴跌,新广国际资金链濒临断裂。吴日晶找到广东茂名市“黑老大”李振刚,借走1.1亿元的高利贷。2009年1月,吴日晶用新广国际刚从银行贷到的2亿元还给李振刚1.66亿元,利息高达5600万元,而此时距其借款时间还不足半年。
吴日晶的荒唐做法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他本人从中获取了大量“好处”。
肆意投资亟待追责
人们或许会感到奇怪,新广国际屡屡投资失误,即便吴日晶的问题没有暴露,相关部门也能发现企业经营异常。那么,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的部门为何没有及早发现新广国际背后的“黑洞”?
据办案人员介绍,新广国际财务部设有多套财务报表,长期通过造假账掩盖亏损事实;多笔进口付汇核销单未按规定办理核销,外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处理,导致其利用信用证和承兑汇票诈骗得逞;多家银行未能识破新广国际提供的数十份虚假审计报告……
“像新广国际这样的大型国企,投资额动辄数以亿计,越大的投资越容不得失误。”林喆说,“我们不能只看重国企挣了多少钱,还要关注人为投资失误导致国家损失了多少钱,让肆意投资者接受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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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广东新广国际集团董事长吴日晶受贿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