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重庆和北海不同,重庆有强大的强权支撑,加上组织成千上万的五毛,无孔不入对律师的文章围攻、诋毁,甚至卑鄙的破坏网络;北海外部基本上是按兵不动,仅有三三两两流散五毛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贵阳则一反常态,调动所能调动的舆论机器疯狂反扑。岂不知所有这一切都是徒劳的。真理驱不走,正义挡不住,只能是欲盖弥彰、自取其辱......
——兼评小河区人民法院张伦安副院长答记者问与贵阳晚报《公正的审判需要良好的法庭秩序黎庆洪案庭审见闻》
春节将至,我本来不打算就贵阳黎庆洪一案动笔,原因很简单,春节是国人传统佳节,即使不把贵阳小河区法院的法官视为法律人,但起码还是中国人,大家,终究还要过年。冤死的,是黎庆洪一家,我已经被架出法庭,与我何干?但作为黎庆洪一案被法庭架出律师之第一人,在看到小河区人民法院张伦安副院长答记者问与贵阳晚报《公正的审判需要良好的法庭秩序 黎庆洪案庭审见闻》两篇基本没有良知底线之胡编乱造,我还是要说几句话,模仿杨金柱,干脆来了N多评。窗户纸既然戳穿,有人不要脸,索性,就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终于知道,贵阳始终是要沉沦。其无关于贫富,亦无关于人文,亦无关于山川秀美,乃有关于法治。从所谓张伦安副院长答记者问中,从所谓贵阳晚报《公正的审判需要良好的法庭秩序 黎庆洪案庭审见闻》文中,惊人者,是一个院长封闭不如封建衙门发言人之法治水平,骇人者,是贵阳官老爷们果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扼腕者,是庭审几日鸦雀无声贵阳晚报,却在庭审结束后几天后,职业操守全无,发一个没有客观立场的控诉式报道。贵阳当地之媒体,如果,沉默仍有尊严,当下,已是门外之犬。唤之则来,斥之则去。报则狂吠,禁之则噤声!晚报乎,悲夫哉!
因此,我知道,贵阳之沉沦,地球人已无法阻止。
在这沉沦中,我必须说清,本案辩护人无奈激烈抗争之前,并非没有理性。开庭前,吾等反复和小河区法院沟通,提出级别管辖之异议。但是,官老爷们决心按照领导指示错误之路狂奔不已,宁可羞辱死中国法律也在所不惜。也许有人会问本律师,为什么对小河区法院管辖此案如此敏感?告诉诸位,本案已经贵阳中院一审,判决有罪。而贵州高院,发回重审。在此情况下,贵阳方面无端撤诉,后被告人从17名增至57名,有司以补充侦查之名,行改头换面之实,却降格至小河区法院管辖。既然本案公诉人全部是贵阳检察院诸位大侠,那何必非要在小河区法院审理此案,贵阳中院不正当其口乎?此乃脱裤子放屁游戏,非是规避贵州高院二审,您说,还会有什么呢?
我想,任何人,即使不是傻子,也会知道,本案二审一定是曾经做出错误判决的贵阳中院。贵州高院对于本案曾经不同意的裁定,被绕开了。如果此行有效,充分说明,贵阳政法委决定抛开贵州高院闹革命。搞不定贵州高院,还搞不定小河法院乎?
事实上,此举关乎正义。一个法院管辖,如果有所变更,应当有充分理由若干,而这种理由本身,必须能够说服民众而不是首先让民众怀疑司法的猫腻,掌权者玩弄司法的游戏。正所谓,公平正义,绝非写在纸上,钉在墙上,而是应当深深植入每个执法者的心中,深深印入社会普通民众的心灵。司法者的每一个动作,必须使人相信法律本身之公平正义,而不是渐生司法专横邪恶的厌倦。
在这沉沦中,我也必须说清,本案辩护人激烈抗争,并非没有理由。小河区法院这位领导的答记者问,我们可以称之为无耻裸奔的继续。张院长,没有告诉我们,辩护人提出了什么问题,审判长如何回答,本案的管辖是否合法。张院长似乎在说,辩护人必须配合法庭的表演,如以前种种,每人5分钟发言完毕,有关部门敦敦教导必须尽早提交有罪辩护之辩护词,如有不妥,直至有司修改至心花怒放。律师们,必须的,对法庭的任何决定,只有服从的天职没有反对的权利。否则,架出去勿论。
对不起了,张院长,我不会配合你们。我还需要告诉你,我提出问题的内容,与你的答记者灰常有关。10日开庭原定早9点,但法庭延迟1小时零10分开庭,我等天寒地冻,苦苦等待,但贵阳晚报没有报道法庭此义举,我作为第一个问题提出,法庭应当予以适当明示,这是基本的司法礼仪,仿佛人无其信,不知其可。但法庭竟然也为此训诫律师,可见法庭已经不顾基本司法礼仪;我尤其郑重提出,法庭迟到开庭1小时期间,公诉人三番几次跑上审判席在幕后与合议庭私下沟通,足以影响本案公正审理,本辩护人予以抗议。朗朗乾坤之下,万众瞩目之中,审判长竟然当庭否认,难道我等为盲人瞎子?即使我等是盲人瞎子,那坐在旁听席上难道也是全部御用旁听没带耳朵与眼睛?为此,审判长竟然也训斥本律师。不仅如此,本辩护人继续郑重提出,要求审判长公开与公诉人讨论议题,审判长竟然怒目而视,全然把律师视为敌人,一如肝火攻心,必须拿下律师方能释平或者一口吞下解气。但是,本辩护人无心惹恼大官人,我仍然提出一个最关乎重要的问题,(原谅我真是问题青年)即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来得及提出复议申请,您审判长怎么就径直宣布了检察长对我当事人的复议决定了呢?难道,小河区检察长是半仙得道,未卜先知我的当事人一定会提出复议申请还是你审判长把早已经打印好的复议决定穿帮读错,但忘记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来得及申请过?法庭庄严!天理昭昭!如此事关我当事人权益之重大事项,合议庭岂能以一句“与本案无关”厉声为斥!尔等眼中,是否还有法律二字,尔等心中,是否还有人民一人。如果,仅仅依附于领导交代,安排,劝你摘下高悬之法庭国徽,摘下你佩戴之法官徽章,手谕杀人即可,何必走此形式。
对不起了,小河区法院,我没有配合你们,我也无法配合你们。虽然你们公诉人,在庭下对我说,面临地方压力诸多,让我理解。但恕我不能理解。你们面临的是领导的压力,但我当事人面临的是得不到公正审判的压力,蒙冤入狱的压力,而我,面临的是良心的压力。这般压力,哪个为重,良心自鉴!
至于贵阳晚报文章,我只能说,做如此小妓,也够窝囊。既卖身,更卖心,且无脑。没有公平立场,没有详细过程,只有领旨攻击。如此报道,何如来个社论解气!所谓贵记者,既然自愿为娼,但仍需小心,小心家里血拆强迁,小心亲戚有被黑社会种种,如果法律不彰,被不法所迫害的,并不是黎庆洪家的专利,尔等亦然。
明日必将继续一文,专门写给贵州高院院长,日其不忠于国家,身为高院院长,实不能忠于职守;日其不称于其职,身为高院院长,任由贵阳司法乱象;日其不法,身为高院院长,明知黎庆洪一案,中院乱权于高院,全无法制观念。
吾必督促其立等辞职以谢天下。
吾本欲安静过春节,本无意炮轰贵州高院院长宝座,如有怨者,找小河区法院副院长试问,拿贵阳晚报斟酌。是他们,激我。
伍雷
二0一二年元月十八日于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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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伍雷:贵阳的沉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