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中立,遑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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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民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31 10:34:20 |
继北海四律师被“拘”之后,据悉,2012年1月10日和12日,又有四名不谙“潜规”的刑辩律师在贵阳同一法庭连续被当庭以“扰乱秩序”为名下令驱逐。震惊之后,几经深思,觉得对那些被尊为正义化身的法官们,有话要说-----
审(法官)辩(律师)乃诉讼构架中无以替代的两个角色, 但遵循的却是同一本法律。 律师帮助法官查明事实如同挚友, 纵有分岐也不该成为仇敌!
为被告人“庭辩”是律师的天职, 说“管辖”、提“回避”、启“非排”本来就是辩护的应有之意。 准许与否由您法官大人凭“心”定夺, 可您又何必戒备森严如临大敌?
不错,公正的审判确需铁纪维系, 可控方跳上审判席幕后与您私语竟使开庭推迟了一个多小时, 辩方本来弱势控方强而不束得到了您的暗示 您恐怕该懂得避避“瓜田李下”之疑!
被告人罪的判断该在庭审调查之后, 程序正当却是看得见和摸得着的。 听取辩方的辩说本是您的法定义务, 可辩护席上仅有的一个“麦克”失哑还不停地遭到您的训斥!
辩护权本是被告人享有的一项宪法权利, 可您当庭执意要连续把四位律师予以逐驱。 若这种仅属诉讼的“技艺”之辩也叫违犯法庭纪律, 消灭辩护制度岂不更加彻底!
请莫怪律师们有违您的心意, 陪练演戏已成为过去, 中国的法律公信力再也经不起折腾, 冤案叠出的警钟已频频响起!
中立理性和谦卑是司法权威的真谛 庄严的国徽下总得让人讲理! 请不要低估权利觉醒后的力量 全国的百姓决不允许再把 “庭审”沦为专权者“弄法”的游戏!
陕西律师 耿 民 2012-01-24 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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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不知中立,遑论秩序”?
本文关键词:贵州打黑第一案,黎庆洪,辩护律师,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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