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江苏斗殴案改判背后控辩鏖战:律师团免费辩护
作者:李靖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13 13:38:15

  ◎法院认定“菜刀队”正当防卫说不成立械斗双方均被判刑
  ◎全国十余律师高调介入促成案件转机“抱团取暖”见成效


  昨天,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聚众斗殴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参与械斗的“菜刀队”和“砍刀队”成员双双获刑。
  虽然“菜刀队”的正当防卫说未获法院支持,但与之前的判决结果相比,几名成员的刑期均有所减码。更大的变化在于,在上一次法院一审宣判时,作为攻方的“砍刀队”24名成员无一人到案。而在昨天,共有9名“砍刀队”成员获刑。
  在外界看来,此案的转折点,是全国十余名刑辩律师的高调介入,他们在一纸“英雄帖”的召唤下,自发组成律师团奔赴常熟,为“菜刀队”6名被告免费辩护。
  在近年的多起重点、热点案件中,总活跃着这样一群律师的身影。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公益之辩”绝非仅仅为了某个当事人和一时一事的公平正义,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抱团取暖”,拓展和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更大的“野心”则在于通过一城一池的收获,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
  □英雄帖出律师云集
  去年9月,一则点击率高达数十万的网络视频引起知名公益人士张洪峰的关注。
  视频记录的是当年4月2日中午发生在江苏常熟的一场“火并”:被称为“砍刀队”的24名男子,手持砍刀冲入常熟市忠发公司办公室,与该公司6名被称为“菜刀队”的男子发生械斗。事先早有准备的“菜刀队”迅速还击,最终将“砍刀队”击退。
  张洪峰从帖子中了解到,事发一周后,6名“菜刀队”成员即被警方抓获。8月15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其中5人有期徒刑3年(一名被告未成年)。然而截至法院一审宣判,“砍刀队”无一人归案。
  这件与张洪峰原本毫无干系的案件,让学过法律的他有些坐立不安。他在微博中怒言:“法庭明显错判了,‘菜刀队’应该是正当防卫而不是聚众斗殴!”
  这条微博引来知名律师张凯的关注,“我转发了这条微博,也和张洪峰交流了一下,我们都认为‘菜刀队’是正当防卫,被判‘聚众斗殴’违背常识,有些荒谬。”
  两人都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当张洪峰提出组织公益律师团的想法后,两人一拍即合。
  “这是一个需要法治的社会,否则人人不安。”张凯说,身为律师就应该追逐公平,应该推动法治进步。
  两人随即张罗组团一事,张凯找来虞仕俊、严华峰等人。张洪峰则致电朱明勇、伍雷等知名刑辩律师,“他们都觉得是错判,一听说要组律师团,都愿意鼎力相助。”
  10月21日,张洪峰在微博上广发“英雄帖”,正式宣布律师团成立。很快,报名律师多达15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另有周泽律师作为幕后顾问团成员。
  在获得几名被告授权后,去年10月底,律师团第一次到达常熟,开始阅览案卷,会见被告,同时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辩护申请书。
  就在他们摩拳擦掌之际,11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常熟重审,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在他们看来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外界认为,律师团似乎正在起作用。
  □法庭上的火力配置
  虽然法律规定,一名被告只能聘请两名辩护律师,但对顾问团人数没有限制,律师们自发响应集结后,外界所称的常熟律师团由此成立。
  根据各位律师擅长的领域和不同的风格,张洪峰对几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进行了不同的“火力配置”。
  来自北京的王誓华律师梳着大背儿头,戴一副黑框眼镜,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声音洪亮,个性率直,在法庭上善于“炮轰”,敢于冲锋陷阵。步入中年的他已经做了18年刑辩律师,经验丰富。张洪峰让他担任“菜刀队”之首何强的第一辩护人,“一辩必须火力猛,只有这样才能放大律师的声音。”
  3月22日上午,庭审进入第二天,为了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王誓华以无数次的“反对”声要求审判长启动程序,法庭上一度“火药味”十足,尽管审判长不断落槌以示否定,但王誓华仍旧不断抗议,“喊了至少二十几次反对。”
  和其他律师团一样,这是一只力量整合的队伍。律师团中既有敢于“炮轰”的“斗士”,也有久经沙场的“老将”,以及点子不断的“参谋”。
  朱明勇是律师团中颇有威望的老大哥,在去年的多个热点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久经沙场的他,会给律师团一些“技术指导”,譬如质证阶段,他建议重点证据一证一质,较轻的证据可以“打包”,既节约时间,又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甘元春律师来自湖南,经常会有新奇的点子。在最后的庭辩之前,他跑到当地看守所和殡仪馆拍了两张照片,然后用A4纸打印出来,3月30日的庭辩中,他站在辩论席上,一手拿一张照片慷慨陈词:“当被告面对暴力侵害时,他的选择只有两种,要么还手进入看守所,要么不还手被砍死,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选择防卫。”这样的辩护新奇、直观,被律师团一致叫好。
  律师团成员众多,为了保持步调一致,他们每晚都要开会商议对策。遇到意见不统一,他们就会依照简化版的“罗伯特议事规则”行事,即一人有一票的决策权,少数服从多数。
  几乎每一次会议,律师团的成员都会有争议。在张凯主持的第一次会议上,有律师提出议题,称此案中“砍刀队”性质恶劣,涉嫌黑社会性质,出于正义感,应该在庭审中提出涉黑一事,但其他律师认为,他们是为了6个被告是否正当防卫而来,不应该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追究这个事情。
  争吵十分激烈,尽管超出了发言时间,提议律师仍滔滔不绝,身为当晚会议主席的张凯不得不打断发言。此议题最终经过两轮争论,但每次正反方的票数都一样,议题只能搁置。
  由于各名律师为不同的被告辩护,律师团还定下规矩,不可有违反法律规定、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会见被告的内容禁止相互通告。
  □抱团取暖法庭见效
  去年,律师团现象频仍。在多起重大、热点案件中,大批律师都像常熟律师团一样,以组团的方式为被告免费辩护。
  缘何如此,实务界和学界都在探讨。
  去年一战成名的房立刚律师说,近年来,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以个体出现的真辩敢辩的刑辩律师很可能遭到打压,甚至被抓捕,“一起行动可以说是集体自卫。”
  一个公开且被媒体大量引用的数据是: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间,因刑法第306条(伪证罪)被追诉的律师多达140余人。越来越多优秀的刑辩律师弃绝而去,刑事案件的辩护率逐渐走低。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认为,刑辩律师集体自卫实属无奈,但律师团开辟了新的参与公共事务之道。
  除了“集体自卫”,被外界更多采用的说法是“抱团取暖”。
  在常熟律师团成员看来,抱团确实起到了取暖的作用。至少,在他们的反对声中,成功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3月22日上午9点,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法槌敲响,控辩两方双双落座,一边是公诉方的3名检察官,一边是律师团的10名律师。
  检察官读完起诉书后,正要进入法庭调查程序,即公诉方向被告问话,但检察官还没开口,王誓华律师就举手并站了起来,他对着话筒一字一顿大声地说:“有37份证据涉嫌非法证据,请求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他说,这是法庭调查必须前置的程序,要放在法庭调查之前完成。
  他继续说道:“侦查阶段,警员询问证人时有刑讯逼供的流氓手段,问到了女证人有无夫妻生活等个人问题,属于性骚扰。”
  “如果证据是非法的,那么所有的证据都是无效的。”他说。
  接下来的庭审几乎陷入“失控”的状态,审判长几次提出,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问题可以在质证阶段提出,但每次她话音一落,律师团中就会有几双手高高举起,同时大喊“反对”,更有律师站起来大声抗议。
  审判长并未准许,而是多次命令检察官进入法庭调查程序,但检察官刚说几个字,便被律师团的反对声淹没。
  整个上午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几乎全是律师们没有中断的“反对”声,庭审陷入僵持。当天下午一开庭,审判长宣布可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检察官则要求“视频必须完整播放,防止断章取义”。话音刚落,律师团立即鼓掌欢呼。
  虽然,这是一份长达12小时、前后整整播放了3天、从只有一把椅子的“空镜头”开始播放的视频;虽然,3天的时间里异常沉闷,不少旁听者甚至打起瞌睡,但律师团仍旧认为,这个“胜利”来之不易。
  张凯说,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在以前,几乎没有听说过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起案子起码让制度得到了落实。”
  在张凯看来,以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目标。他清晰地记得,2010年夏天,他为一个“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辩护时,当庭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立即被审判长驳回,“我大声反复地提了三次,审判长理都没理我,最终只能作罢。”
  与单个律师相比,律师团的力量强大很多。张洪峰说,至少律师的声音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放大,“就算法庭驱逐了律师,也有后备律师补上来。”在常熟聚众斗殴案重新开庭审理前两天,伍雷和周建平律师因为其他案子时间冲突,张洪峰立即让韩冰和易延友律师填补进来。
  □不容置疑的出发点
  尽管律师团被媒体评为2011年的“年度关注人物”,但自律师团在国内诞生之日起,质疑的声音就从未消停过。
  3月22日上午9点,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菜刀队”5名被告被带上法庭。在审判长核对完被告的信息后,张凯立即起身,并要求合议庭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公布其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家庭住址、婚姻情况等,以及有无通过司法考试。
  张凯的理由是:“你核对了被告人的个人信息,我也可以要求你公布个人信息。”但最终被审判长以于法无据驳回。
  此举立即被一些媒体批为“作秀”。网友“北海守护者”在博文中说:“原本应当严肃理性的庭审过程,硬是被某些长袖善舞的律师生生整成了一出展示其滑稽技艺的闹剧,将庄严的法庭变成个人的秀场。”律师团现象出现后,“北海守护者”专门开博,质疑律师团意在形成强大的“律师压力集团”,“影响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有些现象确实不应该出现在法庭上。他说,西方的律师非常绅士,按照应有的程序尽职尽责即可,国内不一样,很多律师实属无奈,“法庭是强势一方,律师是弱势一方,法庭左右程序很正常,你不讲规矩我也不讲规矩,最后弄得跟泼妇骂街一样,两败俱伤。”
  对于种种质疑,朱明勇律师认为,有些声音可以理解,但他不接受外界对律师团出发点的质疑。他说,若是为名,自己没必要如此,一则他早已名声在外,二则没必要冒着被抓的风险去出名。在去年几起援助行动中,朱明勇付出的代价是,几乎没有银子落袋,资金运转全靠家底维持,“为了良心,为了价值,为了追求司法公正。”他这样解释自己的出发点。
  对于律师团的出发点,张洪峰和朱明勇给出了一样的答案。他说,律师维权正处转型期,一些已经“填饱肚子”做得较为成功的商业律师,为了参与公共事务开始转型做公益。
  □每个支柱不可或缺
  经过半月等待,昨天,这起并不复杂却广受关注的械斗案一审宣判。
  “菜刀队”方面,律师团“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未获法院支持,5名成员均被认定犯聚众斗殴罪,主犯何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其余两人被判缓刑,两人免予刑事处罚。而在“砍刀队”方面,主犯曾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另有8人被判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本案系赌债纠纷引发,双方经谈判未果后发生言语冲突、互有挑衅,曾勇一方即纠集人员,携带刀具,上门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何强一方准备工具,等待对方上门,待对方进入办公室后,双方很快发生互殴,其行为亦构成聚众斗殴罪。
  法院宣判后,何强等6人及家属均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为6人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团成员则称,此案的判处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并不公正,他们仍旧认为“菜刀队”属于正当防卫,将继续为“菜刀队”作免费辩护。尽管并未彻底翻案,但律师团认为,他们的辩护声音至少得到了放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被告被减刑,也是一定程度的胜利。”
  何兵直言,这是律师团的胜利,“这是显然的,没有作用就不会组团了。”他说,正是律师团的介入和资源的集中调动,才让案件暴露在社会的关注之下,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何兵同时认为,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律师团是一个特有的和短暂的现象,不可拷贝和长期发展,在目前律师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是好现象”。律师团是否渐成气候难以下判,业界更为期待的是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律师权利的保障。
  何兵说,近年来,大家过于研究法院、检察院制度,很少研究律师制度,其实,律师制度也是司法大纲的一个支柱,“每个支柱都不可或缺,否则司法大厦就会倾塌。”他说,公检法是组织力量,而全国律协也是组织力量,但这个组织轮廓比较薄弱,起不了什么作用。律协不站出来维权,律师只能抱团。在美国,法官是纳入律师协会的,如果要提升为联邦法官的话,需要律协对其做出考评,“不公道行事一点戏都没有。”中国在律协的制度改革上还未启动。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一个健全的司法体系,法院需要公正、权威、公信和独立,检察机关应该合理定位,警察权力受到更多监督和制约,律师权利获得充分保障。
  ■事件回放
  赌债引发聚众械斗
  2010年底,江苏省常熟市忠发投资公司董事长徐建忠前往澳门赌博,在此期间借下巨款。事后,自称债主的曾勇等人多次向其讨债未果。
  去年4月2日,以曾勇为首的24人手持砍刀,再次前往忠发公司讨债,与公司员工何强等6人发生械斗。早有准备的何强等人手持菜刀将“砍刀队”击退,械斗导致3人受轻微伤。
  去年8月15日,除一名被告因未成年被免予刑罚,何强等5人被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3年有期徒刑,“砍刀队”24人却无一人归案。
  去年10月底,全国10余名律师组团抵达常熟,免费为何强等人辩护。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曾勇等15名“砍刀队”成员被抓。11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月下旬,本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昨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砍刀队”和“菜刀队”成员均以聚众斗殴罪论处。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江苏斗殴案改判背后控辩鏖战:律师团免费辩护

本文关键词:江苏斗殴案,常熟律师团,聚众斗殴,正当防卫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