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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男子挪用公款3000万 潜逃越南被抓(标题似有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6 23:10:41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读完这条新闻,感觉这只是一起正常的躲债事件啊。坐等侦查机关定他涉嫌什么罪名。

2012年04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广东省江门市一男子涉嫌犯罪挪用客户款项3000多万元,被越南公安在河内抓获。当日下午,越南警方将他脚镣手铐押送到中越口岸北伦桥上中越边境东兴口岸,将嫌疑人移交给东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警方在他的行李中找到8000元人民币和6000元港币以及一块进口名手表。

据东兴市公安局陈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名叫吴伟强,1963年出生,家住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水南路45号701室。今年3月13日,江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的专案组,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察支队的领导,请求安排东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与越南警方联系,共同开展中越警务合作协助将逃到越南境内的犯罪嫌疑人吴伟强紧急抓获归案。

越南广宁省芒街市公安局接到东兴市公安局致函请求紧急抓获信息,积极配合中国警方破案。经越南警方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在逃信息进行跟踪调查,4月24日上午7时许,在越南首都河内市胜利宾馆将其抓获。据犯罪嫌疑人吴伟强介绍,2009年初,他在江门市认识了今年奔四的冯良超,发现他在做建材和大型的建筑施工项目,吴伟强就将自己的一辆小车借给他开,冯付给他10万元租金。钱迷心巧的他认为自己碰到了财神,于是与冯结交上了朋友。不久之后,冯良超手上有个与江门市睦州镇政府开发建设一个五金工业园的项目,吴伟强财心大起与他合作共同挣钱,双方共同邀起4人,于2009年5月,正试成立了一家邦利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吴伟强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冯良超为董事长,每人在公司享有35%的股份分红权力,另外一名罗女士和另一名朋友,他们两人每人可享有15%的股份分红权。

吴伟强与冯良超等4人共同办起的邦利投资有限公司,在短期內招来客户融资3900多万元。同年底,由于政府征地方案流产,这个投资项目落空。不久后,冯良超向吴伟强提出,要动用公司2000万资金。吴感觉冯的确是自己的朋友,也是信得过的合作伙伴,二话没说就放弃了法人代表的权力,给他拿走2000多万元。但吴伟强不懂他把资金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没过多久,客户集体找上门过强烈要求退回款项,且事情越闹越大,当地公安也接到群众报案并对此立案侦察。吴伟强感觉事态不妙,于2011年12月13日向朋友亲戚来400万元还给客户,并写下了承诺书:“我不会跑,我欠下你们的血汗钱,我会想办法还给你们。”2月14日开始关闭手机,便走上了逃债的不归之路。吴伟强为了避债,先后到广州市等市,然后跑到广西东兴市,花200元托人用船偷渡到越南芒街市,乘一辆摩托前往下龙湾、西湖、海洋省、河内市避债。

吴伟强坐在东兴市公安局的办公室说:“我在河内的日日夜夜,昼睡难眼想家心切,经常一个人哭泣。没想到,自己从家乡逃到国外,最终还是落入警方联合执法的天落地网。说完,他叹口气看着自己手上的手铐说:“我是干部家属,想不到我50岁的人,最终走进了拘留所度日。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说完,他的眼泪直流下地。

25日下午7时,警方将吴伟强涉嫌挪用客户项目款3000多万元,处以行政拘留。26日,待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专案组赶到,再移交给广东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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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吴伟强,挪用公款,潜逃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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