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田文昌:法治的春天会提早来到
作者:田文昌 文章来源: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4 15:00:25

    ---在“《律师文摘》沙龙”之三的发言

 (艾群摄)


三十年前,法律急剧升温,可以说是骤升。这几年,法律院系更是遍布全国,甚至达到泛滥的程度。当时比较早地进入法律圈的人,包括卫方,大家是充满热情的,整个抱着投身法律事业的热望。后来又骤然地冷却,第一代文革后的法律人被泼了一盆冷水,希望越来越渺茫。就是说,法律的升温还没到顶,升到一半就冷了下来。现在又有一个现象,快到底了,我又看到了希望。为什么?感谢刚才卫方说的那些大人物,我认为王*立*军立了头功、薄*熙*来立了大功。这个问题张律师最有发言权。文革以后,法制怎么来的?因为成千上万的老干部被摧残得没有办法,痛定思痛,决定走法制的路。所以说文革之后的法制是有一个惨重的代价,没有文革的浩劫,法制不会产生。法制建设到现在30年了,有点过劲了,老人也不在了,特定体制下的特定现象必然发生,必然搞独裁,否定法制。

  我过去一直认为,还得往后退,还没退到底,现在我有一种感觉,提前退到底了,否极泰来,我说的立功就是这个意思。他们把这种退的境界提前加速到了谷底,我认为不能再退,再退就要出大事,所以说等于敲了一个警钟,给了我们一个提示。提示不在于学者,不在于老百姓,也不在于我们律师,连高层领导都感到岌岌可危,不行了,这么搞下去,江山、权力、生命都有危险,所以必须回过头来搞法治。法治是怎么出来的,看看历史就清楚。当一个统治者有能力维持统治的时候,他不需要法治,君主立宪那也是被迫的。只有这个统治者无能为力了,才需要靠法治来维持政治秩序。所以我认为法治不是某些个人的主观意志,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需求。中国之所以没有法治,就是这种需求没有出现,后来发现了这个问题,又变回去了,通过几次反复,让所有的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认识到,没有法治这个社会不能生存。

  简而言之,当一个统治者认为法治不仅仅是束缚手脚的问题,法治也是保护权利的时候,法治才能被普遍认可。所以我认为在这个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个新的反弹。我曾经提到,法治的新的春天会不会提早来到,我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如果说做准备的话,大家应该从思想或理论上做些准备。张老师不说了,我也不一定赶得上,卫方没问题,卫方应对此充满信心和期待。(张思之:我也赶一赶吧。)

再说几句贵州小河案。这个案件实体不说,程序肯定是有问题。他有个中心指挥组,大案要案都是这么办的。据我的了解,指挥组简直是把律师和当事人当作敌对势力来看,完全是阶级斗争的架式,不是从根本立场上把它当作一个案件来对待,而是怎么防止这些人捣乱搞破坏。这能好得了吗?这个案子在第一轮的时候,律师不是被当庭驱逐吗,高法、高检、司法部一起看的录像,高法的态度很激烈,认为是律师闹法庭的问题。后来我到司法部律师司问看的什么录像,他们说看的16分钟的录像,五天的审判,16分钟的录像,这个事不言自喻啊,就跟那个排除非法证据的伎俩是一样的,断章取义、掐头去尾。我做了这么些年的律师,太明白了,凡事有果必有因,律师再混蛋,再不懂事,三十几个律师也不会无缘无故地闹法庭吧。先不说闹没闹,律师为什么闹,把理由找出来。然后我就把这五天的录像带找了来,从中摘了30多分钟给最高法院送去,我说你看看,这16分钟有律师闹庭,剩下的那一半时间是什么,我都亲自加了解说词,加了批注。根本不让律师讲话,或者说与本案无关,或者说是重复发言,举手不理你,要求发言被驳回,强行说就被逐出。将来有机会,不要说五天全部的,就这三十分钟的录像都可以公布。不光小河案,北海案也一样,明显有问题,不搞清楚,事情很难有了断。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发言人审阅)

  * 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上文转自《律师文摘》微博)

(转自胡光明律师的博客)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田文昌:法治的春天会提早来到

本文关键词:田文昌,黎庆洪,辩护律师,排除非法证据,律师团,黎庆洪案,贵州打黑第一案,周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黎崇刚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