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南都记者遭警方刑拘 报社表示震惊
作者:罗洁琪 文章来源:财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7 23:09:25

  10月9日,《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部副主编刘伟被江西警方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南都于16日发表声明,表示刘伟的采访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务行为,对其被抓感到“震惊和意外”,并高度关注事件后续进展,要求“警方依法办案,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刘伟是10月8号晚上被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从成都带走。9号凌晨五点左右,警方给报社有个口头通知,称刘伟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刑事拘留”。《南方都市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据我们的前期初步了解,刘伟是因为采访江西王林的刑事案而被指称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于江西警方的口头通知,报社向他们正式反馈并明确强调,刘伟采访属于职务行为。采访由报社委派,对于采访过程,报社也完全知情,并对刘伟的行动一直都掌握。”

  刘伟毕业于辽宁大学新闻专业,曾在《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成都商报》工作,2009年入职《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部,在2014年被评为《南方都市报》年度记者。刘伟在2013年的代表作品和影响被报社归纳为,“重庆不雅视频案系列报道”是“重大新闻的重大独家,报道出街后羊城纸贵”;“大师王林系列报道”,是“热点新闻B面,重塑整个事件,客观冷静的新闻立场”。

  然而,正是上述被读者和报社赞好的调查报道,在一年多之后,被江西警方认为其采访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3年,游走在权贵之间的江西“气功大师”王林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王林自称拥有“隔空取蛇“等特异功能,能用气功治病。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他就在江西官场活跃,既表演戏法也给人看病 。其家中有两层专门用来放各种名人合影,从省部级官员、香港特首、澳门赌王,到外国元首、宗教领袖、公司总裁、影视明星,应有尽有。 2013年,王林与演员成龙、赵薇和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等人的合照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舆论关注。

  长期以来,王林昔日的弟子邹勇多方举报,指王林曾借收徒之名“骗其钱财”,并且非法持有枪支。王林被众多网民认为是通过结识权贵,进而“施骗术、敛钱财”。随后,王林先后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非法行医”被江西芦溪警方立案调查。后来他离开了江西,避走香港。

  《南方都市报》社指派刘伟采访并对王林身世、财富、气功和”师徒“之争进行了深度调查。2013年10月23日,刘伟发表了长篇作品《“大师”王林浮沉录》。2014年,刘伟获得南方报业“年度记者”奖。报社公布的入选理由是,“一名优秀的记者除了才情与技艺,更要持之以恒训练自己保持健全的心智,面对一次又一次的被疏离与被否定,将对新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而不只是挂在口头上,这将是一个漫长且需要勇气与毅力的过程。在过去的一年,刘伟做到了,从业了十几年后,在如此浮躁的年代,他用几篇沉甸甸的报道宣告自己黄金时代的开启” 。

  一年多以后,王林的案件有了新的变化。 2015年7月,曾举报王林的商人邹勇被绑架杀害。7月16日,王林被警方带走,随后王林和另一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其余两名涉案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林案发后,《南方都市报》社派刘伟再次赶赴江西萍乡予以采访报道,并刊发王林在案发前与他人签订的多份承诺书。据《新京报》报道,这些承诺书,均为王林家人给刘伟独家提供,承诺书上的内容多数为王林要求他人帮忙调查邹勇的犯罪证据及将其抓捕归案等。2015年9月13日,“大师”王林前妻张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此前数日,王林秘书雷某也涉嫌同样的罪名被刑拘,与雷某同时被拘的还有王林案中的一名警方办案人员。

  2015年10月9日,刘伟也被江西警方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被羁押在南昌市进贤县看守所。

  10月16日晚22时,《南方都市报》社发表声明称:

  一、刘伟系本报深度新闻部记者,受单位委派,调查采访王林涉嫌刑事责任案件的相关新闻,其对王林案的采访、报道、持续关注等,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务行为,本报10月9日已向江西警方正式反馈;

  二、刘伟因履行职务而陷入丧失人身自由的困境,本报深感震惊和意外,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紧急展开相关工作,帮助刘伟家属聘请辩护律师,维护记者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本报已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派员陪同家属和律师赴江西萍乡等地,10月13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伟;10日和14日,家属、律师先后两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均被警方拒绝;

  四、本报高度关注事件后续进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希望警方依法办案,及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10月16日,澎湃新闻公布了刘伟以前向报社领导汇报采访进展的一份工作记录。该工作记录显示,刘伟在萍乡采访时,曾被王林的妻子和秘书带到一个饭局,席间有个“神秘”的人,一直不表明身份。

  10月17日,《南方都市报》社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这个不明身份的人据传是江西萍乡警方的内部人员,后来此人被抓,他可能与王林的家属有些交易。当时饭局上除了此人,还有王林的妻子和秘书。据刘伟的工作日志反映,刘伟下了火车后就被王林的秘书带到这个饭局上。事件过程大概就是这样的。”

  该人士称,《南方都市报》社从获得的有限信息来研判认为,刘伟的采访完全是一种职务行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这个罪名并不适用,“我们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感觉这就像一个口袋罪;前期报社做了大量的努力,但目前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南都记者遭警方刑拘 报社表示震惊

本文关键词:南都记者刘伟,王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