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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行贿俩电力官员获刑 官员迫于反腐退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10 2:36:58

为感谢对公司招投标业务上的帮助,公司老板刘某及其公司分别向两名电力官员行贿共计442万元以及一套价值34万余元的红木家具。迫于反腐压力,两名官员为掩饰犯罪都在事后退款,其中一人还退还了20万元利息。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一审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后,刘某提出上诉。鉴于刘某在二审期间主动将个人及单位罚金全额缴纳,近日,市高院终审改判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刘某是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北京豪义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审判决书载明,北京泽源公司、北京豪义科技公司及刘某为感谢先后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运维检修部)主任的邓永辉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等电力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业务上对两家公司提供的帮助,先后五次送给邓永辉钱款共计362万元及价值34.7万元的一套红木家具。后邓永辉为掩饰犯罪,将其中310万元归还给刘某。

邓永辉曾作证说,他通过向青海、山东、河北、天津、宁夏等省级电力公司打招呼的方式,为刘某的公司拓展业务。2011年7月,他调任北京后,想在京购房,刘某得知后主动提出帮助,先后给他交付了12万元定金。2012年6月,为交付279万元房屋首付款,经二人商议,刘某将300万元汇入到邓永辉妻子董某的银行卡内。

一审还查明,北京泽源公司及刘某为感谢先后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的廖建华在电力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业务上对北京泽源公司提供的帮助,先后三次送给廖建华钱款共计80万元。后廖建华为掩饰犯罪,将上述钱款及利息共计100万元返还给刘某。

刘某供述,他2012年7、8月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廖建华后,前往广东在其办公室见面,希望能得到关照。同年8月,公司中标了广东电网一个标的1000万元左右的项目后,他出于感谢前后给了共计80万元。其间,公司又中了一个标的1000万元的低压开关项目。2013年年底,廖建华到中央党校学习时,在一次饭后,刘某又给了他20万元现金。

廖建华的证言显示,在其帮助下,刘某公司在广东电网公司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中中过几次标。为了表示感谢,刘某分三次给了他80万元,其中有一笔20万元现金是在他住院期间给的。2014年春节前后,迫于反腐压力,其让秘书打电话将刘某约到广东一家酒店,后将100万元本金和利息给了对方。

一审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后,刘某提出上诉。鉴于刘某在二审期间主动将个人及单位罚金全额缴纳,近日,市高院终审改判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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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公司老板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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