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政府能成敲诈勒索对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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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勇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7 23:19:36  |
近年来,因为上访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政府案件屡屡发生,但各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却认识不一、做法各异,导致的后果也大不相同。相同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却受到相反的对待,这不但妨碍法律的统一适用,危害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而且导致人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确定的预期,容易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混乱,尤其是一些被定罪判刑的案件当事人,由于不同判决结果的存在便不停地申诉,极大地占用紧缺珍贵的司法资源。 作为我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肩负着十分重要的使命和职责。因此,希望对“政府是否能够成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等类似引发争议并导致不同判决结果的案件,积极开展调研,适时推出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尤其是注重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作用,使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有更加明确的审理和判决依据,减少以至于逐步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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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法制日报:政府能成敲诈勒索对象吗?
本文关键词:敲诈勒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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