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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发出通告:云联惠参与犯罪人员限15日前自首
作者:罗阳辉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12 2:15:02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公新文)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广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5月8日,广州警方发通告限期云联惠参与犯罪人员自首。

  警方通告称,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云联惠的会员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会员的交易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据通告,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反映情况,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各方谈网络传销危害

  人大代表:网络传销危害更大更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网络传销和传统的传销相比,危害性更加严重广泛,传统传销“杀熟”,网络传销不仅“杀熟”,通过网络的形式骗的人更多。网络传销形式更加隐蔽,警方对其进行打击的难度更大,传统传销在局限的房内,人对人进行,而网络传销则在虚拟的空间内,取证难度大。同时,很多地方公安机关还没关注到网络传销的存在,目前广州警方走在全国前列,早研究早打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值得点赞。

  经济学者:网络传销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执行院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名誉副会长、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董小麟表示,正常的经济活动是等价交换,而传销是脱离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利用人的暴富心理进行诈骗。董小麟认为,网络传销危害很严重,其动摇了社会基本民生基础,是违法的金融行为,会对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冲击,危害民众对实体经济进行投资,同时影响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法学专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高可判15年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中山大学网络与信息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洋认为,本案中,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据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3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二是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胡洋表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高可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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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广州警方发出通告:云联惠参与犯罪人员限15日前自首

本文关键词: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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