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80多岁的老太,因为“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了,然后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不过,被判时,罪名被改成“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判的,还有陪着她一起进京上访的女儿,被判三年零六个月。
在此之前,她的另一个女儿已经被以“敲诈勒索”的罪名逮捕,后以同样“寻衅滋事罪”的名义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位老人,叫李淑贤,1934年12月1日出生,河北省滦平县人。
这一家人怎么啦?居然合起伙去“敲诈勒索”政府?
这事,还真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象这类“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全国有许多起,不过,后来都被改成“寻衅滋事罪”判刑了。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被判刑的人,都是上访户!
李淑贤老人的案子,得从1998年的那场洪水说起……
1998年的那场特大洪水,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后来一经有关专家论证,引发这场特大洪水的原因是,因为森林破坏太严重,导致了地表无法蓄水。所以,国务院就是纸令下:退耕还林!
李淑贤家,赶紧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把自家的几亩自留地,退耕了,种上了树。这些树,经过十几年的生长,终于成材了!
2013年5月3日那天,村里一位叫平国纪的人,在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国山和个别乡领导支持下,开始砍伐这些在退耕林上的树木。其中,就有这位李淑贤老人家的树木。
据后来滦平县森林公安分局统计鉴定,共非法占用农用地5.894公顷(林地)。相当人员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在赔偿问题上,出了问题:2014年7月,在李淑贤一家没人到场的情况下,张百湾镇政府及滦平县物价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毁林现场评估。结论为砍伐树木总价1591元。
对于这样的结论,老人当然不服:因为那些被砍伐的树,听说已经连根都被挖掉了,那么滦平县物价局的人,在没有听取任何情况介绍,也没有征询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
老人不服,就开始上访举报他人非法毁林,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从乡里访到县里,从县里访到省里,再到省里访到北京。到了北京,自然要去那个许多到了北京都想去看看的地方看看。
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这个地方是禁止上访人员进入的。2014年9月21日,张百湾镇人民政府就派人前去截访,答应给老人8万块钱困难补助,让老人别再上访了。因为老人没有银行卡,所以,其中3万元给了老人后,另5万元是打在老人女儿的关桂侠银行卡上的。
老人回来后,老人的女儿关桂侠就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的名义给逮起来了。最终,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一判,老人又不服了。再次带着女儿关桂香进京举报控告,于是,她和女儿关桂香也同样再被以“敲诈勒索”的名义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然后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她的另一个女儿关桂香,被判三年零六个月。
这事儿,本来也许会如中国大地上许许多多这类的“敲诈勒索”政府的上访案件一样,判了也就判了,无知无晓地进去了,出来了,或者还会再进去。
曾经有一位叫梁茂荣的老人,安徽灵璧县的,他因上访,先后被被有期徒刑两次,每次两年,被劳动考卷4次,每次两年,被行政拘留24次之多。
在他的后半辈子中,基本上是不是在里面呆着,就是正在去里面的路上,不停地进去、出来、然后上访,再进去,再出来,再上访这么不停地循环着。
原因就是在上世纪的90年代初,乡政府为了办乡镇企业,向他集资了20余万块钱。他为了要这20万块钱,向法院起诉过,法院不受理。于是,他就只好上访,不断地上访。后来就不断地被拘留、劳教、拘留、劳教。因为每拘留满4次,就可以劳教一次。就这样,他被拘留了24次,被劳教4次。后来劳教制度取消了,他就被判刑有期徒刑。同样是每次2年。
只不过第二次被判刑的时候,估计宿州中院也觉得这样的折腾太搞笑了,终于撤消了一审的判决,发回重审——五六年过去了吧,这个案件还在重审中。
因为梁茂荣的案件,没有哪家媒体敢或者愿意报道,所以这样荒唐的事,也难以让人知晓。李贤淑老人,如果不是因为两次骨折,一次胸椎骨、一次腰椎骨,而亲属为她申请监外执行被拒引起有关媒体的注意的话,估计永远也不会有多少人知道。
这让我突然地想起:李淑贤老人真的有罪吗?如果她没罪,那么又是谁在犯罪呢?
著名律师周泽在微博上留言:
@周泽律师(律师) :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竟然敢“敲诈勒索”政府!这政府是不是也太弱势了?还让人民怎么依靠?好在我们的司法机关很强大,把老太太以寻衅滋事罪判了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陪着她一起进京上访的两个女儿,也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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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80多岁老太“敲诈勒索政府”,是谁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