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疑女婿出轨强脱“第三者”衣裤 顺德法院刑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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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柳 文章来源:金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7 22:26:12  |
年近六旬的大妈朱某某因女儿怀疑丈夫有婚外情而帮女儿出头,到达女婿住处后,将女婿所住房子里的一名女性进行殴打,其他人则脱去该女子裤子……佛山市顺德区法院近期以强制侮辱罪,对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朱某某是浙江温州人,小学文化,无业,1958年生,李某乙是她的女儿。李某乙因怀疑丈夫有婚外情,决定和母亲朱某某、父亲李某甲等人一起去抓奸。
法院查明,一天凌晨,朱某某的女儿李某乙因怀疑丈夫有婚外情,朱某某伙同丈夫李某甲、自己的妹妹朱某以及两个女儿李某乙、李某丙等共5人去到女婿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某房的暂住处外面守候。
“当天8点多,一名女子开门,我丈夫在房间内没穿衣服,我很生气,就和那名女子撕扯扭打……”李某乙在证言中说。
法院查明,当天8时许,女子张某从该住处开门出来,被守候在外的李某乙揪住,李某乙等人将张某打倒在住宅的大厅地上。随后,李某乙骑在张某的身上,对张某实施殴打和辱骂。李某乙等人将张某的长裤和内裤脱到膝盖处。期间,李某乙骑在张某身上对张某进行殴打,并持一把剪刀将张某的头发前端剪掉,朱某某、朱某、李某丙等人则围着张某进行殴打。李某丙还用手机将殴打被害人张某的过程进行录像。后李某丙等人将被害人张某的裤子和内裤脱光,从阳台扔到楼下。
这一过程中,李某乙等人叫公安机关报警过来处理,公安人员将众人带回派出所后,双方情绪失控,互有殴打,公安机关安排双方到医院检查治疗,待通知后再做处理。2018年2月22日,浙江公安机关在浙江省永嘉县抓获朱某某。
经法医鉴定,李某乙及被害人张某均达到轻微伤。朱某某的女儿李某乙、李某丙以及妹妹朱某后均已被法院判刑,其丈夫李某甲被另案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聚众以暴力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罪。被告人朱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而起,对被告人朱某某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佛山市顺德区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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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妈疑女婿出轨强脱“第三者”衣裤 顺德法院刑10个月
本文关键词:强脱第三者衣服,强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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