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老赖将财产转给母亲后玩失踪 获刑一年 |
|
作者:郑达 文章来源:羊城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18 15:18:29  |
为逃避执行生效判决,一男子将名下部分商铺以赠与形式转到母亲名下,并将其已被法院查封的商铺与赠出商铺打通,而后玩起失踪,致使多个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近日,珠海斗门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何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深感后悔。
珠海斗门法院对“老赖”进行公开宣判
据悉,2015年7月,何某及其妻子向陈某借款27万元,借款借据约定30天后偿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因何某及其妻子未依约按时还款,陈某将二人诉至法院。2016年7月,依据原告陈某的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人何某名下已抵押银行的某花园小区38—41号四间商铺。何某偿还银行贷款后,便以查封的38—41号四间商铺价值超过涉案债务为由,申请解除38—40号商铺的查封。经审查,法院依法裁定解除38—40号商铺的查封,保留查封41号商铺。2016年9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何某及其妻子偿还陈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何某及其妻子仍不履行债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银行、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等,发现何某已将上述38—40号商铺以赠与的形式转到其母亲名下,除保留查封的41号商铺外,被执行人何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多次联系何某却找不到其行踪。法院对41号商铺进行现场评估时,却在勘查现场发现41号商铺与40号商铺的中间分隔墙已经被打通,且被改造后无法分割,也无法单独处置,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截至2018年5月,除上述案件外,何某另有8宗执行案件达200余万元的未执行到位金额,于是法院决定将何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8年9月6日,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在明知自身有诉讼案件判决已生效并处于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将其名下商铺以赠与的形式转到其母亲名下,并将两个商铺的中间分隔墙打通,致使多个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被告人何某经本院多次传唤,均未到法院处理,也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
该院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奉劝存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任何人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珠海一老赖将财产转给母亲后玩失踪 获刑一年
本文关键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单机版炒股平台诱散户投资份 实际就是诈骗
下一篇文章: 张磊律师: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人为制造会见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