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杨威律师何来寻衅滋事,凉山公安才是公器私用
作者:陈南石律…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10 8:48:08

2019年12月9日,世界律师大会正在广州召开。

当日,澎湃新闻“一号专案”栏目题为《律师被刑拘期间致电同行删帖,四川凉山州警方:系其配合办案》的报道一文,记者就凉山公安在侦办杨威律师寻衅滋事一案,采访其负责人。根据该报道中凉山公安负责人所述,他说三句话,我生一堆疑:

依常理,纪委公开和澎湃报道都具有极强的公信力,源案情事实清楚,简单,可是给杨威一立案,结果越弄越复杂。该负责人一再重点强调杨威从中拿了好处,难道杨威律师非法受理了案件吗。

只要官员违法,公民即可举报,管动机何事,要什么动机单纯不单纯,在所不问。又言“设局”。那对“设局”作何理解呢,“其他目的”是何目的,是意在向相关部门纪委提交吗,取证吗,属于犯罪事实吗,含有犯罪动机吗,在所不提。

这里两个“过程”,虽有点语无伦次,但意思明显,可有诸多非法处。侦办把让杨拨打电话的目的说成是让外界同行删帖,显然意在限制言论。依其说法,既然对外拨打电话是办案中的环节,那是否进入笔录,如何作技术处理呢。无论是否进入笔录,分明都是给杨威挖坑,让杨威自证有罪。至于,让犯罪涉嫌人向外拨打电话果然是为办案吗,删帖也是办案的组成部分吗,删帖目的与寻衅滋事案有直接关系吗,NO,而且,另当别论此举明显违反了办案规定。

杨威案的实质是杨威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杨威律师无事生非,索拿卡要,破坏了公共秩序,流氓成性,那可能构罪。然而,这位公安负责人回答记者绕来绕去,避而不谈法律规定和犯罪事实,实际上他的动机就一个:既然凉山纪委已查清凉山发改委四官员接受了宴请的事实,那就帮助掩盖杨威律师遭到打击报复的事实。前后两者存在某种逻辑关系。这又何尚不是授人以柄的另一种设局,诱导侦察,反间设局。

法无规定即为禁止。对照公民有监督和举报官员的宪法权利,警察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负责人闪烁其辞,隐约事实,不能自圆其说,不解公众疑惑,反而,暗表公器私用之心,此地无银。要想把错案办成铁案,结果只能是欲盖弥彰。祝世界律师大会圆满成功!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杨威律师何来寻衅滋事,凉山公安才是公器私用

本文关键词:杨威律师案,律师被刑拘期间看守所来电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