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诈骗口罩款3600元,被越秀法院判刑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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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中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13 20:41:59 |
2月13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件涉疫情诈骗案。
2020年2月3日,被告人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紧缺的形势,虚构其有口罩出售的事实,使用微信联系被害人,诱骗居住在广州市越秀区的被害人李某向其购买2000个口罩并微信支付货款人民币3600元,收取货款后将对方列入微信黑名单致失去联系。被害人随之报案,2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将马**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通过亲属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马**的具体犯罪行为、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马**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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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利用微信诈骗口罩款3600元,被越秀法院判刑6个月
本文关键词:在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口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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