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杀人犯1天牢没坐还当上人大代表,死者母亲:我74岁了,等不起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半月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9/4 12:49:25

该文原载于《半月谈》杂志2020年第16期,原标题为: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其中描述,74岁老人韩杰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1992年5月12日,她的儿子被一个叫巴图孟和的人杀害,巴图孟和随后被判刑15年,但15年来,巴图孟和没进过一天监狱,甚至还当上了“嘎查达”(蒙语,即村主任),此后,又成为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

《半月谈》报道称,三年前,因犯贪污罪,巴图孟和被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上此前巴图孟和所犯的故意杀人罪并未服刑,法院决定对巴图孟和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32年4月10日,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9月3日,记者与该报道中的韩杰老人取得联系。“如今,巴图孟和已被收监,但我还有一个心愿,”韩杰说,“我就是想搞清楚,一个杀人犯被判15年,一天未被收监,究竟谁在其中发挥作用?”
从1993年巴图孟和伤人致死被判刑至今,27年里,韩杰一直在各部门间奔波,希望为儿子讨说法。期间,她经历了很多波折和变故,韩杰告诉记者:“我希望真相早日水路石出,我已74岁了,等不起了。”

案发:19岁的儿子因琐事被好友杀害

韩杰家和凶手巴图孟和的家相距约500米,都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苏木。“我们两家没有矛盾,但也没什么往来,主要是孩子间往来较多。”韩杰介绍说,她的儿子永春与凶手巴图孟和是小学同学,原本也是好朋友。不过,巴图孟和的母亲后来和他父亲离婚了。韩杰说,由于缺乏管教,巴图孟和小学毕业后,就在村里晃荡。韩杰的儿子永春则一直读书,案发前,他在旗里就读高二。
根据当时有相关政策,比如邮政、银行等单位,父母退休后,儿子可“接班”。韩杰的丈夫当时在当地邮政系统上班,工作内容主要给别人送报纸等。因有顶替上班的机会,韩杰就让正读高二的小儿子永春“出来”去旗邮政局上班。但在距离他去上班还有3天时,意外发生了。
1993年6月9日,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初字25号判决书记录了案发时的场景——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5月12日20时许,在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苏木巴图孟和家,被害人永春和被告巴图孟和因打麻将发生口角后,被害人永春先动手打了巴图孟和几个耳光,巴图孟和很生气,随后拿刀向永春的胸部和右肩捅三刀。他们身旁的斯琴巴雅尔要上前劝停时,巴图孟和也向他身上刺几刀,但斯琴巴雅尔用小凳子挡住后,逃到屋外。随后,巴图孟和从自家厨房又拿出一把菜刀去追赶斯琴巴雅尔,但没有追上。后来,巴图孟和返回屋内和那敏一起把永春送到医院后,巴图孟和自己去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判决书显示,“被害人永春由于心脏破裂,造成大量流血而死”。这一年,永春年仅19岁。

判决: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5年

判决书显示,庭审时,被告巴图孟和辩称,永春“先动手打了他的脸部后什么都看不见”。为制止永春继续打他,他拿刀是为“吓唬”永春,而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被告巴图孟和的辩护人也称,巴图孟和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而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因此应当减轻处罚。
对此,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巴图孟和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被人先殴打后生气,并持刀杀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所称的“吓唬人”和其辩护人所称的防卫过当等辩解和辩护意见,不成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巴图孟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我对这份判决也不满意。”韩杰老人告诉红星新闻,“一来没查明杀人动机,我问案发时他们身边的人,都说到现场时,我儿子已被摁在地上,被砍。二是量刑过轻。”由于认为量刑过轻,韩杰找到相关部门申诉。其间,相关部门告诉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判决,一是案发时,巴图孟和还差几个月才年满18岁;二是他去自首了。
让韩杰难以接受的是,巴图孟和这个杀掉她孩子、被判15年的犯人,竟一天监狱也没蹲过。所谓的服刑,也成了《半月谈》在报道中所形容的那样——纸面服刑15年。

追问:巴图孟和的亲属是否徇私渎职

据《半月谈》消息,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就医后,他的母亲、姑父就为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
据多名当事人向记者回忆,这份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凭这些手续,巴图孟和连监狱的门都没进过,便于1993年从看守所出来后,“重获自由”。
《半月谈》还披露,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案发15年整之后,巴图孟和他母亲再次来到看守所,但此行是为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而来。据悉,当时他们仅提供了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而看守所的一名内勤人员,也据此为其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韩杰告诉记者,巴图孟和的母亲通嘎格是陈巴尔虎旗计生办的干部。老人还强调说,据她所知,案发时,巴图孟和的父系亲属也在当地人大或政府任职。
“判刑15年,巴图孟和竟可以不用坐一天牢,我不清楚他的亲戚以及其他人是否在这一案件中,存在徇私或渎职等行为。”韩杰说,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杀人犯1天牢没坐还当上人大代表,死者母亲:我74岁了,等不起了

本文关键词:巴图孟和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