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佛山市各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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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6/11 23:04:33 |
疫情期间佛山市各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1.暂停办理律师现场会见。
2.办理视频会见至少要提前一天预约。
温馨提示:健康码“红码”“黄码”和对全省已实行封闭管理区域(街道)和封控管理区域的不予接待。
3.办理视频会见需准备的材料:
(1)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提供5月15日以来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结果证明(1次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再检测1次)。
4.防护要求
(1)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健康扫码、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和配合登记。
图片 (2)检查、消毒车辆、物资,经检测允许入所的车辆和物资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
(3)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和未能证实健康状况的人员,配合做好记录后离开。
(4)办理手续时不得与所内工作人员接触的,有近距离接触的要佩戴口罩并着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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