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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红:律师行贿,不应该是人人喊打吗?
作者:吴丹红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6/17 12:44:48

针对山东几十名律师行贿事件,我最近几乎每天一篇原创,越写发现问题越大。本来以为,行贿的律师属于害群之马,应该业内人人喊打,没想到竟然有人跑出来喊“相煎何急”!一位国内著名大律所的刑辩律师,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写了篇《是谁在喊打向落马法官送钱的律师》,开头第一段就引用了我的原话,并将之称之为“同行律师的责难”。原来,这些行贿律师忍辱负重,受了委屈,是我苛责他们了。好在,同行律师对这篇文章的评价几乎一遍倒,认为清华大学上次的舆情是尬舞,这次是这篇尬文。

 

前段时间,北医三院有位医生向没有医德的同行宣战,网上一片叫好,但同行声援者寥寥,最终,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那位被举报的医生受到了处罚。我没想到,批评行贿,也会有律师跑出来说要抱团,要营造律师良好的形象。难道律师的形象不是这些害群之马败坏的吗?行贿的没事,说行贿的反而成“责难”了。司法公正变成了利益交换,法律人知法犯法,你让老百姓怎么想?行业潜规则,不是用来打破的吗?说句不好听的,女演员陪导演睡觉去了,你让男演员们怎么办?

 

这位博士律师,搬出了所谓的“污点证人”理论。她可能不知道,国内系统地研究这一理论的,是我2004年撰写的《证人制度研究》一书。2005年我给北大和清华法律硕士上课时,也讲过这方面的问题。这位博士恐怕对污点证人制度有什么误解。她的主要观点是,因为行受贿的一对一,法办行贿人会影响受贿罪的坐实,不具有实操性。可是,她说的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类似的自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立功,以及最高法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但前提必须是这些行贿律师一般立功还不行,得重大立功。

 

女博士可能不知道,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即使在其他国家,也都是经过严格的程序,任何案件都不存在豁免几十个证人的刑事责任,而只能针对难以突破的重大案件的最关键的证人。山东三名法官的受贿案,都是受贿人主动交代,没有律师存在重大立功。因为检举揭发他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重大立功。陈静律师符合吗?李建新律师符合吗?都不符合。他们都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吗?非也,判决书并没有这么认定。

 

既然女博士认为要考虑政策,那么是否也要考虑一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呢。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作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学刑法的不学这些重要政策导向吗?

 

退一万步说,即使重大立功免除处罚,那免除的也只是刑事责任,不是行政责任啊,不妨碍吊销执业证啊,浙江省司法厅就是这么做的。根据受贿案的判决书,还不能足以对行贿律师作出行政处罚吗?《律师法》第四十条和第十九条是摆设吗?那此前因为种种原因而被吊证的律师,觉得不处理这一大批行贿律师公平吗?司法局对于某些刑辩律师下手很重,对于行贿律师却又网开一面,尺度何在?难怪有律师发起倡议,要向司法部申诉,要求撤销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五花八门的吊证决定。打人不处罚,骂人要处罚,没有这个道理嘛!

 

女博士还认为,其他行业都不会因为同行行贿而对其进行攻讦,律师怎么能相煎何急呢?好奇葩的逻辑。喊打“勾兑派”律师,是同行相轻吗?一直以来,勾兑派律师风光无限,规规矩矩执业的反而提心吊胆,很多正直的律师都憋了一口气,这次是有实锤了,是要破除“劣币驱除良币”啊。何况,这些行贿律师,他们都身居要职,作为律协领导不仅没有保护同行,甚至迫害同行,满嘴仁义道德,自己却一肚子男盗女娼,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不该受处罚吗?其他行业,存在这种行业领导带头违法犯罪,存在这种民愤极大的组织吗?

 

律师行贿,其实是行业内的严重内卷。你行贿,无风险,有好处,那我也行贿,才能跟你竞争。既然行贿不可避免,那就大家都行贿,谁也别说谁,营造一个人人行贿的和谐社会,皆大欢喜。可司法公正呢?法律呢?本来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当年学习法律时,初心是什么?说好的伸张正义呢?不再是那个少年,现在油腻了,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公平、正义,都可以称金论两?我们要留给子孙后代一个什么样的司法环境?

 

说实话,我跟这次涉嫌行贿的陈静律师、李建新律师素昧平生,无冤无仇,陈静律师在给我发的短信中还是说非常崇敬我的。所以我写这些文章,绝非出于私怨,而是对事不对人,为的是行业的未来。这个行业确实需要整顿了,但整顿的对象不应该是那些真辩敢辩的刺头律师,而应该是这些污染了司法公正水源的行贿律师。已经控告青岛律协会长的于凯律师说,应该掀起律师界的扒粪运动,正本清源。我是赞同的,律师行贿问题再不集中整治,会积重难返,变成一个毒瘤。行贿律师只有海南和山东有吗?不是的,哪里都有,北京也有。最高人民法院王员外案涉案两千多万,涉嫌北京十几位行贿律师,还没披露呢。破窗效应其实已经产生了,就看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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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律师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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