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县看守所要求律师使用“会见证”,严重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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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11 0:07:17 |
据微博@武松的火车 发文,今日到临沧市沧源县会见涉嫌走私罪犯罪嫌疑人,在出示委托书、会见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核酸报告后,看守所值班人员以“介绍信”不是正规的“会见证”为名,不给予会见。经询问正规格式是什么格式、哪个部门要求的“正规格式”后,值班人员答曰:“我们沧源县律师会见一律按照如下格式,你们这个不符合标准,不能会见”。我:“请问你们这个正规格式是哪个部门下发的必须要求的格式,之前来会见过几次都没有这种要求,我需要看一下规定,不然你们就是没有法律依据,阻碍我行使辩护权”。僵持几分钟后,值班人员没有出示相关规定,给领导打电话,领导暂时同意此次会见,但下次必须按照他们提供的“固定格式”。时间关系,无奈只能先去会见。
斯认为,沧源看守所的做法属于附条件的刁难辩护律师,请你们为我排忧解难。
以下是大家可能没见过的“会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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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临沧市沧源县看守所要求律师使用“会见证”,严重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
本文关键词:阻碍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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