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股份7月22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公司无法获悉具体的案件情况。周世平于2021年5月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案件,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告,周世平于2021年5月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案件,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前4月27日晚间,深南股份发布公告,董事长周世平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深南股份此前名为三元达。2015年7月,停牌数月的三元达公告,四位股东与周世平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周世平成为*ST元达第一大股东,原股东减持股份转让给这位红岭创投创始人,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转让价款约3.96亿元。此后,周世平几度增持,坐稳了实控人的位置。2018年,三元达股票简称更名为深南股份。
2020年,深南股份营业收入4.8亿元,同比增加6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81万,同比翻倍,亿钱贷续亏、铭诚科技净利收窄。
周世平:高中学历,靠股市发家
据人民创投2017年的一篇报道,1989年,高中毕业的周世平在家乡南通的一家工厂打工,由于收入微薄,上班之余还尝试做点水产生意,每次运送100多公里,只为挣一点差价。
1990年,改变周世平命运的大事件发生了。深圳、上海先后成立证券交易所并开张营业,普通百姓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资本交易的闸门瞬间打开了。
看着别人低买高卖、日进斗金,经济不宽裕的周世平再也按耐不住,拿出积攒的8000多元毅然决然杀入股市。然而不巧的是,他刚进去便遇到一头“大熊”,到第二年账户余额只剩下了300多元。
尽管一败涂地,但周世平并不灰心,他感觉自己对炒股越来越有心得。不久后,他觉得一波上涨行情即将到来,于是又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合计4万多元再次杀入股市。这次他把握住了行情,并且越打越顺。到1996年的时候,他账户里的股票和现金已价值60多万元。
然而好景不长,接下来等待周世平的是一系列厄运。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让中国股市备受冲击,老周前后投入的300多万元几乎“全军覆没”。“当时亲戚朋友好多翻脸的,一下子欠了几百万,只能承诺人家分几年来还。”
面临巨大的负债,妻子又在此时提出离婚,带着女儿离开了他。一位跟着他炒股的72岁老人还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他最终输掉了这场官司。
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周世平至今回想起来依旧感慨万千。尽管身心备受煎熬,却也让他更加深刻地去思索和认识股市和股民:很多普通股民承担不了大起大落带来的风险,并不适合在股市投资。但“这些股民不去股市,又能去哪里呢?”尽管这个问题让当时背负巨额债务的老周来不及参透,却在日后成就了他的人生反转。
“尽快还上钱,对得起曾经信任我的亲友,是南下深圳时的人生目标”,2005年,几番踌躇之后,近乎山穷水尽的老周决定南下寻找翻身机会,“当时钱不够,火车票只能买到赣州,在赣州找到一个曾一起炒过股的朋友,借了钱才到了深圳。”这趟连火车票都要借钱买的行程,改变了周世平的命运。
2005年年中,上证指数跌破千点后,中国股市出现巨大反转,显现出高歌猛进的势头。这令嗅觉敏锐的周世平强烈感受到摆脱厄运的机会已经降临,早已债台高筑的他大胆地再次筹钱投入股市。
随着持续近两年的大牛行情的出现,到2007年,周世平不仅还清了所有债务,自己还赚了个盆满钵满。
红岭创投仍有159亿待兑付
2008年,周世平与几名兼职技术人员一起开始筹备金融借贷服务网站。经过七八个月的研发,一家名为红岭创投的借贷服务网站正式上线。
公开资料显示,红岭创投成立于2009年3月,曾是中国领先的P2P网贷平台,以及P2P网贷行业的领跑者。
不过在成立十年之后,周世平在红岭创投官网“红岭社区”专栏发布《虽然是清盘,但不是说再见!》的帖子,宣布清盘。
据官网披露数据,红岭创投待偿金额182亿,债权转让金额101亿。4月20日,红岭创投通知进行第四十九次兑付,此次兑付后,已累计兑付24亿,剩余待兑付159亿元。据悉,红岭创投有意将实物兑付列入议程。
深南股份曾因P2P业务被监管警告
此外,深南股份曾因P2P业务被监管层发函警告。
2020年初,深南股份因亿钱贷业务违规担保、违反信披办法收警示函。
公司年报显示,去年互联网金融平台亿钱贷的营业收入为226万元,净亏损约192万元。亿钱贷在2020年11月30日发布良性退出公告。截至2021年3月末,亿钱贷兑付专户待兑付余额545万元,包含收回代偿机构代偿资金40万元,完成债权申报的待收本金近1988万元,占待收本金总额的84%。
本文来源:21APP、人民创投、wind等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上市公司深南股份实控人周世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