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知名分析师涉嫌诈骗罪被刑拘!监管最新出手,“紧箍咒”来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13 21:57:11

  一个月前,本报曾经独家报道过上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被刑事拘留一事。如今,监管也就此事发声。

  10月13日,记者独家获悉,上海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内券商下发《关于规范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在《通知》中,上海证监局指出,该分析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与不当使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有关。尽管监管并未在《通知》里点名,但结合此前事件,便知是指向上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监局提出三点措施,并要求辖区内券商对照自查,切实加强对员工利用自媒体工具展业行为的管控,提升风险管理有效性。

  严格规范员工自媒体展业行为

  与研报服务有关的聊天群、自媒体账号等要主动备案!

  在《通知》中,对于辖区内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上海证监局提出三点举措。整体来看,证券从业人员使用自媒体展业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员工自媒体展业行为。

  上海证监局指出,要完善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制度体系,明确业务流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服务客户方式、内容、渠道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确保内部管控机制与服务模式相匹配。

  此外,要求证券分析师主动备案其使用的与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有关的聊天群、自媒体账号、云共享平台账号等,定期与不定期对报备情况进行检查,避免报备流于形式。

  二是优化监控方式,有效发挥日常监控作用。

  强化对员工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日常监控,持续优化、改进日常监控方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重点防范私自以公司名义、冠以公司职务或容易引发身份误导的方式对外公开发表言论的情况。

  三是加强合规管理,提高合规执业教育。

  上海证监局指出,要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通过持续性、针对性的执业培训和教育,督导证券从业人员在通过自媒体工具提供服务时,坚持执业原则,严守合规底线,恪守职业道德,提升风控意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发现重大道德风险问题的,要及时报告。

  下一步,上海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管。发现存在违规服务客户行为、公司内部管控制度缺失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上海证券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被刑拘

  此次监管发声和此前上海证券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被抓不无关联。

  9月14日,中国基金报记者独家获悉,上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已被免职。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与蔡钧毅被抓不无关联。“他应该是今年7月份被抓的”,该人士表示。不过,另有说法称,蔡钧毅属于自首。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具体原因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或许与直播导流宣传虚拟币有关”。

  一位接近上海证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直播导流虚拟币一事确实有,“据说有投资者因此出现亏损,事情才闹开了”,该人士表示,“不过此次出事究竟是因为这件事还是有其他原因,目前还要等警方通报。”

  此后,上海证券公开回应称,公司从有关渠道获知蔡钧毅事情,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我们高度关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其的调查。据我们初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获悉,蔡钧毅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随时抽查聊天群!

  监管去年曾出手规范分析师使用自媒体执业行为

  事实上,监管对证券分析师使用自媒体展业早就作出过规范。

  早在去年5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就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从几方面加强对经营机构和证券分析师自律管理,提升行业研究服务水平和质量。

  其中就提到,要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此外,要求经营机构应当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的方式、内容、渠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证券分析师向客户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程序,定期安排合规审核人员进入证券分析师开展客户服务的聊天群等,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抽查。

  不仅如此,证券分析师应向公司备案其使用的与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有关的聊天群等,并报备与业务有关的发布内容。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知名分析师涉嫌诈骗罪被刑拘!监管最新出手,“紧箍咒”来了!

本文关键词:操纵证券市场罪,股票分析师涉嫌诈骗罪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