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帮助郑爽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18 23:31:04 |
18日,税务部门公布对张恒的处罚结果。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策划并操作了约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护公司”设立等事宜,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据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个部分,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
张恒通过上述违法行为,掩盖“天价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被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张恒帮助郑爽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本文关键词:张恒,郑爽逃税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敲诈公职人员女辅警”舅舅:二审家属委托律师无法介入
下一篇文章: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周流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