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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领域曾引发轰动的陈志阳受贿案近日又有动静。
2021年12月,辽宁沈阳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该案一审判决,发回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陈志阳,男,研究生文化,1983年6月出生,籍贯辽宁瓦房店,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7月至2020年1月,陈志阳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处工作,其中2016至2018年,交流到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工作。
2020年1月,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处主任科员陈志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一个月后,陈志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
2021年8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陈志阳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志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陈志阳退赔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即富)310万元。
陈志阳不服,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
近日,沈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陈志阳犯受贿罪的部分事实不清,作出了撤销一审并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中涉及的上海即富,正是倒在金融反腐路上另一位“央行大员”杨彪的最后一站。时任上海即富副董事长的杨彪于2019年10月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被查。
杨彪曾任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副主任。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他利用负责审核、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240万元人民币及4.1万余美元。离职之后仍不收手,利用影响力索贿350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杨彪不服上诉,经上海一中院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2012年9月上海即富创立,2017年8月底,深圳亚联发展(4.730, 0.04, 0.8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联发展,002316.SZ)收购上海即富45%股权宣告完成,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据亚联发展2020年年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与品牌价值,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其名称由“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店宝科技)。目前,亚联发展持有开店宝科技45%股权,为开店宝科技第一大股东。
据亚联发展年报,2020年开店宝科技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35亿元和-1.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2%和144%,其主营业务第三方支付的毛利率为18.57%,同比减少11.67%。
开店宝科技的经营情况一直备受监管关注。由于开店宝科技营收波动起伏太大,今年6月,深交所向亚联发展发送了关于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亚联发展说明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开店宝成本明细,以及对开店宝科技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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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央行陈志阳受贿案被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