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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三只松鼠一90后总监两年受贿53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2/17 0:15:27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年12月11日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旗舰店运营部总监程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文书内容,被告人程野,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于安徽省绩溪县,汉族,大学文化,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旗舰店运营部总监,住芜湖市弋江区。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10月28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黄浩,男,1979年1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县,汉族,大专文化,深圳并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户籍地为湖南省湘潭县岳塘区,住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10月28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2021年2月9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2021年4月6日被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程海兵,男,1979年2月4日出生于安徽省绩溪县,汉族,大学文化,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销售经理,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10月28日被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2021年2月9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2021年4月6日被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被告人程野入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程野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鼠小野产品特种队队长和产品供应链中心辣条部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程海兵、黄浩二人或者单独授意供货商提高供货价,并从中索取回扣,共计5302377.7元。其中,被告人程野参与收受贿赂共计5302377.7元,个人实际所得共计4088177.7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被告人程野用违法所得购买的车牌为皖B×××**宝马牌轿车一辆(购买价值268000元)及在其妻子方某名下位于芜湖市三山区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17.17平方米,总房款1141236元)。程野家人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178941.7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程野及其家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置被查封、扣押的房产及车辆。

  最终,程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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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上市公司三只松鼠一90后总监两年受贿53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文关键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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