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8/4 19:06:42  |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李思侠曾是村里第一位大学生,退休前是某国企工程师,因举报家乡采石场环境污染,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并通报为“当地首列黑社会性案件”。
李思侠一审被判两年六个月,二审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终石泉县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的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李思侠无罪,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
本文关键词:举报污染,寻衅滋事罪,改判无罪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原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被提起公诉
下一篇文章: 周泽:徐天福案二审辩护记之一 |
|